水面型光電板惹議 彭啓明:將納入環評 多少面積再研議

從七月的丹娜絲風災毀損逾10萬片光電板,到近日烏山頭水庫浮動太陽能板引發外界質疑恐影響水質。環境部彭啓明今表示,將針對太陽光電環境評估制度展開研議,確保綠能發展需以環境保護為先,將以科學證據、公開透明為原則,強化制度與監測。
對於水面式(浮動式)光電板是否納入環評?彭啓明說,從目前資料,世界各國針對水面型光電都沒有環評指引,但他也不會因全世界都沒有,就說不做,因此正在研議多少面積納入環評合理,也希望各界能在10月底前提意見,環境部再盡快提出制度檢討。環境部環保司司長徐淑芷說,最快可在今年底、明年初提出認定標準的草案版本。
媒體進一步追問,若科學數據、國外案例不足以佐證,水面型光電板是否就不納入環評?彭啓明說,若未納入還是會對環境造成衝擊,「我認為一定面積就要納入(環評)」,只是還須研議多少面積納入。
環境部1月已修正發布「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除位於重要濕地者,也新增太陽光電位於「環境敏感區」及「山坡地」須進行環評。環境部指出,近期已啟動認定標準的總檢討,並於上月24日函請中央、地方政府於本月底前提出修法建議,後續將依程序加速辦理。
環境部表示,有關太陽光電應否實施環評與其規模,各國依土地條件與能源結構不同而異,我國已相對嚴格。經查先進國家如美、德、日、韓等並未明定水面型太陽光電應實施環評,但我國仍會以環境保護優先,依科學數據及社會共識,納入本次修正研議。
彭啓明說,有些人認為小小一塊面積就要環評,但基本上全世界沒有這樣的案例,因為環評要花很多錢、時間,這些都是成本,也會導致光電推展速度變慢,他不是說推動一定要快,而是必須基於環境保護。
光電板爭議,從七月的丹娜絲風災起始,環境部說,從7月14日至9月8日針對嘉南地區滯洪池(含新庄等)完成五次抽驗,僅少數點位驗出的碑、錳略高,研判與自然背景值相關,整體遠低於法規標準,未見汙染風險。至於外界關注的新庄滯洪池附近「紅色積水」,現場查核應是土壤腐植酸所致,非光電設施滲流除。
至於近日的烏山頭水庫檢測結果,環境部指,各項指標物質多為微量、接近偵測極限,符合飲用水相關標準,不影響飲用水安全,近5年水庫透明度介於1.4至1.8公尺,也屬台南各水庫前段水準,設置光電後也未有明顯變化。除此,環境部也於阿公店、烏山頭水庫的上下游及左右側設點實測,今年1月、3月完成採樣並分析12項重金屬,也對光電板破碎後進行溶出與浸漬等情境試驗,皆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彭啓明說,國人對太陽光電有諸多不信任與質疑,因此接下來將由國環院主責,邀集專家學者、蒐集國外文獻與政策,就八大面向啟動太陽光電對環境衝擊研究,包括土地利用與地形地貌、水文水質與水環境、生態系與生物多樣性、氣候微氣象、全生命週期之能源與碳效益、社會影響與人文景觀、施工噪音與擾動、退役回收與長期監測,建立可量化、可追溯的決策依據。
環境部強調,政府將以科學證據、透明公開與社會溝通為原則精進環評認定標準,並以常態監測與情境試驗確保水質與生態安全,同步推動長期追蹤與回收機制,確保綠能發展需以環境保護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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