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掛號恐涉醫療廣告違規 石崇良:最高罰25萬、半年後檢討成效

民眾透過代掛號業者協助掛到熱門或大醫院門診已非新鮮事,網路上也有管道可以找人協助代掛,花費數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但代掛恐涉及醫療廣告並有爭議,衛福部將依醫療法規定,將於十月發函請各地方衛生局查核管理。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已要求醫院強化資訊系統阻擋程式掛號,並落實分級醫療,先以現行法規改善猖獗風氣,半年後覓成效再檢討調整。
石崇良表示,醫療廣告的定義,就是招攬病人就醫,代理掛號等於選定了哪些人,然後由業者來掛號,有違反醫療廣告醫療法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的規,可視情節處以5萬至25萬元。
衛福部醫事司說,掛號本質屬於委任行為,若業者在宣傳過程中以誇大或誘導方式,可能影響病人就醫選擇,假若業者強調「最難掛的名醫」、「哪間醫院醫師很有名」等字眼,即可能被認定違反醫療法,因而觸法。
該怎麼遏止這樣風氣,石崇良表示,一是要求醫院,現在多是網路掛號,醫院資訊系統要有設計,阻擋有人以程式快速取得掛號名額。二是多多宣導分級醫療,民眾不一定要到大醫院看名醫,至大醫院就醫需經轉診。
根據健保法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百分之二十,居家照護醫療費用百分之五,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五十。石崇良表示,現在並未依法收取這樣高比率的部分負擔,但醫學中心的任務是救治病況複雜的病人,未來若醫學中心治療輕症或穩定慢性病人比率過高,不排除再調高部分負擔。
針對不當代掛號,石崇良強調,已請衛福部醫事司發文給各地方衛生局,目前代掛業者大部分是個人,如果是集團經營,問題更嚴重,若收到檢舉,將交由地方衛生局查處,若發現集團經營,要求電商平台業者封鎖。目前先以現行法規來遏止,但若問題太猖獗,不排除修法,待執行半年再來檢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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