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四接本月18日開標 王醒之批「橫柴入灶」:無視環境與民意要基隆人吞下

與閩南狼成陸公安懸賞「台獨打手」 八炯自嘲:原來我變沈伯洋了

美政府開門!台股多空交戰、惜未站上兩萬八 台積電跌15元收1,460元

致死率逼近伊波拉!台大專家示警注意「立百病毒」:慎防境外移入個案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陳秀熙點出,現階段立百病毒對國內威脅不大,但傳播立百病毒的狐蝠,台灣有其蹤跡,一旦出現境外移入個案,恐有傳播疑慮,務必慎防。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陳秀熙點出,現階段立百病毒對國內威脅不大,但傳播立百病毒的狐蝠,台灣有其蹤跡,一旦出現境外移入個案,恐有傳播疑慮,務必慎防。本報資料照片

南韓日前將「立百病毒」列為第一級傳染病,要求自印度孟加拉地區入境人士,須完成健康申報。衛福部疾管署長羅一鈞也說,不排除將立百病毒列為法定傳染病。台大公衛專家指出,現階段立百病毒對國內威脅不大,但傳播立百病毒的狐蝠,台灣有其蹤跡,一旦出現境外移入個案,恐有傳播疑慮,務必慎防。

台大公衛學院流病及預醫所教授陳秀熙說,立百病毒真正中文名稱應是「尼帕病毒」,英文名稱為「NIPAH」,之所以被稱為立百病毒,是因為1998、1999年間馬來西亞、新加坡地區爆發嚴重疫情,當時疫情發生區域為「立百」而得名;立百病毒為致死率極高的人畜共通傳染病,其致死率與剛果目前正在流行的伊波拉病毒相近。

陳秀熙表示,立百病毒是由果蝠,或稱狐蝠傳染給豬隻,再間接傳染給人類,且人與人之間也有體液、呼吸道傳播風險,南韓對立百病毒採取嚴格監視措施,主要原因是南韓曾受人畜共通傳染病Merse威脅,加上與印度、孟加拉往來頻繁,因此,對這些國家採取嚴格邊境管制措施。我國因非洲豬瘟,對進口肉品管制很嚴格,因此風險與未對豬肉嚴格管制的南韓來得低。

不過,國內有養豬產業,也有可傳播病毒的狐蝠生存,陳秀熙認為,現階段雖不必立刻將立百病毒列為法定傳染病,且目前國內傳播風險尚低,但一定要嚴加把關,尤其境外移入監測相當重要,立百病毒從接觸至感染,約需4至14日,建議疾管署與農業部,針對印度、孟加拉來台旅客,以及豬肉相關產品,落實聯合檢疫。

羅一鈞稍早表示,南韓人民近期恐與南亞交流密切,因此發現一例案例後,就「預先」將立百病毒列為第一級法定傳染病, 立百病毒並非是完全未知的新病毒,國內外都熟知立百病毒的傳染途徑,目前立百病毒流行區域,仍集中在印度跟孟加拉一帶,國內過去就有立百病毒的監測方式,可幫助通報與檢驗,一旦觀察到國際疫情有明顯的變化,疾管署不排除將立百病毒也列為法定傳染病。

立百病毒 傳染病 豬肉 南韓 孟加拉 印度 疫情 疾管署
×

LINE POINTS 限時送,享受日常小確幸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 ( 每日限量 1,000 組,不定時放送 ),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延伸閱讀

談喬州韓籍工人被抓 川普:歡迎外企投資 但要合法

南韓列立百病毒為一級傳染病 羅一鈞:疫情若升溫不排除列法定傳染病

印尼籍移工入境被檢出發燒 台南新增1例登革熱境外移入案例

南韓派包機赴美接回被拘公民 「驅逐或自願離境」美韓不同調

相關新聞

北市米其林餐廳疑爆食物中毒!多人上吐下瀉發高燒 業者:已請人消毒

米其林餐廳疑爆食物中毒!有民眾表示9日至北市一米其林指南推薦餐廳用餐,隔日與友人先後發病進急診,一連2天「不是在馬桶上就是在床上」,飽受折磨,查看Google評論發現不少人也有出現身體不適症狀,呼籲近

預言颱風假失敗「大氣系願賭服輸」 他公布領雞排珍奶有1條件

一名疑似台大大氣系學生日前預言台北市颱風假失敗,周日中午將在台大傅鐘發送300份雞排和波霸奶茶,他昨晚再度在「黑特帝大」...

肥胖會傳染?研究:摯友變胖自肥風險暴增171% 影響力涵蓋三層朋友圈

肥胖不只是外觀問題,更與健康息息相關。《新英格蘭醫學雜誌》有一項長達32年、涵蓋超過1.2萬人的研究發現,肥胖具有顯著的「社會傳染性」。

貓奴夢幻車牌決標 熱門車牌「CAT-8888」57.6萬標出

被譽為「貓奴身份證」的夢幻號碼「CAT」於本月10日開標,今(12日)中午12點決標,本次總競標次數為11921次,總決...

地牛翻身!高雄規模5.3地震南部多縣市有感 最大震度4級

地牛翻身!高雄下午13時發生規模5.3地震,南部多縣市有感,最大震度嘉義縣、高雄及台南都是4級。

鳳凰颱風今明北轉 氣象署下午到傍晚發海警明陸警 北東愈晚雨愈大

中央氣象署預報員朱美霖上午指出,鳳凰颱風今天清晨通過菲律賓呂宋島,中心已經進入南海,今明兩天在南海逐漸北上,周三周四最接...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