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餵聲明「1歲以上奶粉5成是糖」 專家看不下去嗆:直接吃奶粉?

母嬰品牌「媽媽餵」日前發布影音稱嬰兒配方奶有如可樂、珍奶等含糖飲料,衛福部食藥署昨澄清,嬰兒配方奶與母乳乳糖含量無異。媽媽餵雖發表聲明道歉,但又點名亞培、美強生兩家品牌,「一歲以後奶粉100公克有40至50公克都是糖」。不具名台灣毒物專家看不下去,向本報表示,以媽媽餵貼出的品牌奶粉計算,經調製後含糖量也只有5%,「難道他們都直接吃奶粉?」
這名毒物專家指出,以沖泡濃度每1匙30毫升計算,每100毫升需要3.3匙,每湯匙奶粉重量約4.6公克,因此換算每100毫升約需要15.3公克奶粉,以不同品牌,每100公克奶粉,包含糖在內的碳水含量為50至60克計算,可得出,「經沖泡後,每100毫升奶粉約含有7.7至9.2公克碳水」,而一般母乳每100毫升含有6.5至7.5公克乳糖,2者差距不大。
毒物專家表示,經換算後,得出每100毫升奶粉含糖量5%,依照品牌「每100克含糖40至50克」說法,根本是「直接吃奶粉」才有可能,完全忽略奶粉不是直接拿來吃,而是需要經過沖泡稀釋,才會提供給嬰幼兒食用,整份道歉聲明,看似要反擊、為自身辯駁,把矛頭轉向1歲以上奶粉,實則讓人有種「不認真讀書之感」,邏輯根本不通順。
針對媽媽餵一案,食藥署昨指出,母嬰品牌在網路上發布短影音,稱「嬰兒奶粉一半以上是糖,因為很甜可能導致過動」,已涉違反「食安法」第46條之1,散播有關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資訊,食藥署今天已通報Meta公司處理。依食安法該條文規定,如不實訊息足以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天在臉書發聲。她寫道,「願意生育都是寶、全面支持最重要、孩子吃飽媽睡好、怎麼哺餵都很好」,並在留言處痛批,「真的沒有必要用錯誤資訊,恐嚇辛苦的媽媽們」,並回應網友針對如何開罰的提問,指可依食安法第46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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