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最愛的知名泡菜遭開罰38萬 被查出常溫運送冷藏商品、標示不實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114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知名泡菜廠商「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被查出冷藏運送冷凍商品、產品標示不符,開罰38萬元。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表示,該廠商違反GHP準則且複查不合格,已經被台南市政府列為黑名單,將加強稽查。
協發行號稱網購第一泡菜品牌,是許多團媽最愛,除了各大賣場通路有鋪貨銷售,還跟各當紅IP聯名合作,但食安稽查遭衛生單位開罰。林旭陽說,該公司主要有兩大項違規,分別為產品未以規定溫層運送,以及產品外包裝標示不實,總計遭罰38萬元。
「該冷凍沒有冷凍。」林旭陽強調,協發行最主要的違規事項在於其產品的運送方式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經查發現,應以冷凍方式配送的泡菜產品,業者卻以冷藏進行運送。這項缺失在複查時仍未改善,衛生單位認定情節重大,且考量該公司資本額較大,因此加重處罰。
除了運送過程疏失,協發行泡菜泡菜黃瓜、協發行泡菜黃金泡菜、協發行泡菜韓式泡菜這三款品項標示不符,包括包裝上的標示字體不符合規定大小、成分標示與實際不符,加重裁罰14萬元。另加上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的24萬元罰鍰,總共開罰新台幣38萬元,且列入加強稽查對象。
為維護民眾食用醃漬蔬菜的安全衛生,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過去曾抽驗不合格製造業者優先納入查核對象,總計查核73家。其中1家限期改正後複查仍不合格,其餘業者均複查合格,另2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同時查核產品標示共94件,有6件外包裝無標示或成分與實際內容物不符,及抽驗產品83件皆符合規定。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從製造、運送到標示等環節都需落實自主管理,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倘經查獲不符合GHP準則且複查不合格者,將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查獲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或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則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倘有標示不實情形,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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