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電動拼裝車訂指引 身障團體:輪椅配件應區分處理

遊憩景點常見四輪帶遮陽棚電動遊園車,多是業者自行改造而成,因意外頻傳,立委舉行記者會,盼透過法規納管、訂定指引,交通部承諾2個月內研議。除遊園用途改裝車,身障者使用輪椅,為更便利使用,常會在一般輪椅上,加掛帶有電動動力、外觀類似腳踏車龍頭的「輪椅車頭」,障盟呼籲,這類輪椅配件應以特別法處理,與遊園車輛等區分規則,便利障礙者使用。
身障盟秘書長洪心平表示,不少身障者使用輪椅車頭,加掛在輪椅上使用,好處是不像電動輪椅笨重,且必要時可取下來,這類加掛式輪椅車頭,多數在出廠時設定12公里速限,行駛速度比跑步快一點,但比自行車慢,輪椅使用勢必進入人多處所,例如車站等,速度比一般民眾走路快,雖有安全疑慮,但建議相關規範不該與其他改裝電動車一視同仁,應以特別法管理。
制定交通運具規範時,常規定僅可在特定場域使用,或設有速限通則。洪心平說,加裝輪椅車頭目前尚無明確規範,但一般運具規定用在輔具並不適當,「輔具必須跟著人走,障礙者不可能換一個場合就更換輔具」,建議改裝輪椅規範,不應通則性禁止使用場域,而是明訂在哪些場域,須符合特定速限或行駛規範,且不應規定「某些地方可裝設、某些不可裝設」。
洪心平說,輪椅配件為量身定製,並非通用性設計,且與改裝電動遊園車等不同,障礙者不是自己選擇要坐輪椅,而就像一般民眾購買車輛後,基於外觀美觀、使用方便,會加裝配件,輪椅中陪伴障礙者,自然有加裝配件,提升便利性需求,盼透過特別法訂定,避免加掛輪椅車頭等配件,遭侷限使用場域。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中,有動力式輪椅、醫療用電動代步車等選項。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身障者因行動不便才需要使用輪椅,加裝電動龍頭也是為了夠便利使用,但一切應以安全為重,市面上已有一體式電動輪椅,在國內外均完成安全性測試、衝擊測試等,確保發生不幸狀況時,輪椅可承受衝擊,外掛式龍頭目前無法進行安全測試,不符醫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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