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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盡病苦…她器捐念頭藏30年 選60歲生日達成心願

彰化圖書館志工黃顗蓁30年前就埋下捐贈器官的念頭,考量父母健在,遲未付諸行動,如今看盡人生百態,決定為自己的人生作主,利用60歲生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希望把有用器官延續別人生命,她的事蹟在今天「器官捐贈紀念日」傳開,格外感人。
黃顗蓁看待生命如此豁達,人生卻非一帆風順,丈夫早年生意失敗,負債失蹤迄今,她一手拉拔女兒長大,好在貼心的女兒,也很支持她的器官捐贈決定,讓她再無罣礙,希望身後把有用的器官、大體,都能捐贈給最需要的人使用。
黃顗蓁說,30年前,就看過器官捐贈資訊,即有器官捐贈念頭,後來曾在醫院工作,看盡病苦、意外受傷,家人也跟著受苦,很珍惜自己有健康身體,日前在員林宏仁醫院剛好看到器官捐贈宣導,當場簽署同意書,做為自己60歲的生日禮物。
黃顗蓁說,器官捐贈念頭放在內心這麼久,都沒有動搖過,今年她不只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也決定往生後捐贈大體,盼能成為大體老師,供醫學教育和研究。
黃顗蓁在簽署原因寫下:「感恩父母給予健全的身體,希望延續珍惜得來不易的生命」,並留下給家人的話「感恩、尊重、愛」。
宏仁醫院社工師謝麗秋說,每年六月是器官捐贈宣導月,包括「器官捐贈」、「病人自主」及「安寧緩和」等觀念都需要長期推動,去年起,也可透過健保卡「預立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意願」。
不過,謝麗秋指出,衛福部統計全國仍有逾1萬人等待器官捐贈,凸顯器官來源不足,黃顗蓁對人生的熱情和善念令人感動,也是最好的生命教育,期待能給更多人啟發,提升捐獻器官的風氣,讓更多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得到即時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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