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農保保費補助上限要修正 農業部不認同

根據農業保險法現行規定,該法施行後5年內的保費補助以75%為上限,第6年後則以60%為上限。立委認為,極端天候造成從農高度不確定性,應授權農業部動態調整補助比率,因此提出遞減補助比率上限的落日條款修正。農業部長陳駿季認為,刪除補助比率上限,將產生補助無上限的情形,恐產生法規的不明確性及安定性,認為維持補助上限規定為宜。
針對本次農業保險法修正,立委謝衣鳯等16人擬具「農業保險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邱若華等21人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農業保險法第2條及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前開3版本修正均增列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討、調整補助比率的規定。
其中謝衣鳯等16人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2版本,另刪除第10條第1項施行第6年起的補助上限規定。
謝衣鳯表示,2020年的年均溫以24.6度創下最熱紀錄,雖然之後年均溫還沒有超過2020年的紀錄,但根據中央氣象署分析,年均溫有上升趨勢,加上台灣日雨量超過350毫米,或是3小時累積雨量超過200毫米的天數,在2022年創下14天的紀錄,豪雨天數也有增加趨勢。
謝衣鳯指出,2019到2023年天災造成的農損約540億467萬,天災造成的災損正持續攀升,也為從農風險也帶來高度不確定性,現行法規的實施年限補助上限的規定,已無法解決農民面臨天災的風險,認為應設立遞減補助的落日條款,授權農業部得動態調整補助比率,以精準扶持高風險下的農民。
陳駿季表示,農保法立法之初,參考各國採行部分補助的作法,因此於第10條訂定補助比率上限,並考量開辦初期,為深化農民培養保險觀念,兼顧減輕農民保費負擔,在朝野共識下,訂定前5年保費補助比率以75%為上限,施行第6年起以60%為上限。
陳駿季認為,刪除補助比率上限將等同無補助比率範圍,也會產生法規不明確之情形,農保法第10條補助比率規定乃針對中央政府的規範,農業部現行以補助50%為原則,並鼓勵地方政府加碼補助,已有利於中央與地方協力推動農業保險,加大政策效益,分散農民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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