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車道直行與右轉合併標線南市府塗銷 記者現場觀察

台南市16個行政區,中間車道劃設同時有直行與右轉合併指向標線的路口超過289處,王姓男子依循標線直接從中間車道右轉,卻被民眾檢舉開罰「轉彎未先駛入外側車道」;法院認為,標線設置若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將致人民無所適從,判決撤銷罰單。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中間車道劃設同時有直行與右轉合併指向標線,確實造成用路人認為「標線允許我右轉」,依指示於車道進行右轉,因而導致容易發生車禍事故,建議應該全面改為直行箭頭避免民眾混淆。
台南市府回應,這289路口車道為2個汽車道及1個慢車道,中線車道繪設「直右」箭頭,現已將靠近路口的這類標線塗銷,針對此類違規樣態,也將與市警局交通大隊審慎研議認定原則。
記者實地前往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東門路二段口現場觀察,過去中間車道劃設同時有直行與右轉合併指向標線的路口,確實似乎讓汽車駕駛已經習慣直接在中間車道打右轉燈後右轉,只見右轉汽車禮讓右前方直行機車後,就立刻轉過去,換直行機車禮讓右轉汽車。
記者實地觀察發現,如同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理事長余志祥所說,交通局為了車種分流,設置機慢車優先道,畫出這種直行與右轉合併指向標線;這樣的設計,導致汽車多半不會靠右開在機慢車優先道等待右轉,避免有遭到檢舉的風險,被開單還要自行去申訴或提告。
記者目擊,有些開在中間車道要右轉的汽車,會耐心等候直行機車都騎過去才右轉,因此導致後方直行車輛要繞過去;有些汽車則在打右轉燈後直接右轉,不管是否有直行機車,此時機車行經路口,就要注意左方汽車有無打右轉燈,方能及時緊急減速因應,但往往險象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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