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會員權益縮水引不滿 北市法務局籲彈性退費、補償

Uber Eats於4月底公告,將自5月30日起調整「Uber One會員」訂閱方案,內容包括調高非餐點免外送費門檻、調降服務費折抵優惠及取消延遲補償機制,引起消費者不滿,認為影響原契約應享權益,法務局要求業者說明,經協調業者同意將退費緩衝期延長至6月底,呼籲消費者不同意新方案,盡快完成退費。
法務局統計,Uber eats公告變更會員權益至今,已受理6件消費者申訴,內如包括反映「App系統仍回覆表示民眾Uber One會員方案年訂閱制已超過7天的退款期限,因此無法協助退款」、「向App客服反映要退款卻一直未獲回應」、「App找不到退訂的按鈕及無法順利聯繫客服」等問題。
法務局表示,廠商於會中說明,會員分為月訂閱與年訂閱,本次會員方案福利全面限縮變動,月訂閱會員如不續訂,須於下期計費前48小時於App內取消,並無比例退費,權益可使用至當期結束。年訂閱會員則可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至5月30日)申請終止並按剩餘天數比例退款。
法務局表示,2022年即曾函促Uber Eats及 foodpanda 刪除「保留業者在訂閱期間修改優惠內容權利」霸王條款,並要求業者應「消保法」保障消費者於7日內解除契約權利,但此次做法仍片面變更,要求廠商對於年訂閱會員選擇依原契約條件使用至期滿、提供終止訂閱者補償及續用者加碼優惠、未即時接獲通知而自動續訂者提供彈性退費、強化會員通知義務。
消保官江靜昀表示,5月26日廠商回應同意提供至6月30日的退款緩衝期,並承諾於5月30日前再次通知全體會員,但原契約使用至期滿或補償、優惠方案,業者仍未提出具體規畫,提醒消費者,如不同意新方案內容,應把握緩衝期內提出終止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法務局呼籲,外送平台業者調整訂閱制服務內容時,應尊重既有契約履行,並充分體察消費者對服務穩定性的期待,若有調整,應於現有訂閱期屆滿後實施,並於事前清楚告知,讓消費者有充分時間了解與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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