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杜絕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 環境、法務及內政部聯合推出四大對策

為杜絕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現象,環境部下午與內政部及法務部舉行聯合記者會,提出「有去處、增去處、補漏洞、重刑罰」等四大解方,並同步展現檢、警、調及環保機關與警方合作查緝犯罪的成績。包括環境部長彭啓明、法務部長鄭銘謙與內政部長劉世芳等人均出席記者會說明各部會執行情況,並一同高呼宣示「守護美麗台灣」的口號。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案件近年已轉向集團化、組織化運作模式,嚴重破壞環境與國土保護,環境部此刻正推動《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循環推動法》等修法作業,其中廢清法(草案)將授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對於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申報機制,並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責從5年提升至7年,涉及組織犯罪主謀,最低刑度3年以上,並可能不得緩刑。
除此之外,內政部亦著手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跨部會結合地方政府「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來執行。
彭啓明表示,提出解方只是第一步,無論是營建剩餘土石方或營建廢棄物,都是台灣存在超過30年以上的問題,唯有打破權責壁壘,跨部會攜手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才能解決非法棄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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