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陳詩媛曬姊妹合照吐露孕媽咪心聲!王齊麟幽默問:兒子會不會認錯媽

不滿王世堅為高金素梅發聲!綠議員擬參選人:把台灣派標準搞爛

升學攻略/會考衝刺最後三個月 校長揭4大關鍵拉開差距

藥界轟中藥販賣新制「退無可退」 下周提告衛福部2官員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周一上午10時,到台北地方檢察署提告衛福部長邱泰源、中醫藥司長蘇奕彰圖利。本報資料照片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周一上午10時,到台北地方檢察署提告衛福部長邱泰源、中醫藥司長蘇奕彰圖利。本報資料照片

一紙販賣新令幾乎引爆中醫藥與西藥界戰火,藥師公會全聯會日前號召數千人走上凱道,要求撤除衛福部318對藥事法的解釋令。今天更發出怒吼,將於下周一赴北檢提告衛福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長蘇奕彰違法圖利。

藥師公會全聯會今天表示,「藥界怒吼『退無可退』提告護全民用藥」,將於下周一上午10時,到台北地方檢察署,提告邱泰源及蘇奕彰違法圖利。

事件源起於,衛福部今年3月18日公告「藥事法」103條第2項解釋令,開放具中藥或生藥相關背景,並完成一年以上實務歷練者,依法申請登記經營中藥販賣業,也明定申請者須修習35學分的專業課程,涵蓋藥材鑑定、炮製加工與儲存管理、藥理基礎、法規認識及經營實務等5大領域。

藥師公會直言,318解釋令違反「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本文及立法意旨的1141860113號解釋令,使不具專業藥事人員資格者得以經營中藥販賣業,違反「藥事法」第28、29條中藥販賣、製造業應由中醫師或藥師駐店管理原則,恐將對國人用藥安全產生重大危害。

藥師公會強調,經多次透過各種方式陳情、溝通及協調,希冀衛福部及中醫藥司能夠懸崖勒馬,撤回違法解釋令,但邱、蘇2人依然一意孤行,「至此藥界已退無可退」,也透過包含今年5月4日於凱達格蘭大道的集會行動表達藥界聲音。

藥師公會指出,本次邱泰源及蘇奕彰堅持以違法解釋令使原為日落條款的「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變為日出條款,圖謀部分無藥事人員資格,欲從事中藥販賣業者的利益,涉及「刑法」第131條及「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嫌,「本會將委任律師,5月12日(星期一)正式赴臺北地方檢察署提告」。

針對藥界對解釋令的疑義,衛福部中醫藥司先前回應,本解釋令並無扭曲藥事法第103條立法意旨,為釐清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意旨,衛福部前於102年1月18日法規委員會議討論決議為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條文,依其文義應分成「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以及「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有關該法條後段條文所稱之人員,不受82年2月5日的時間限制。

此外,中醫藥司表示,中藥販售權並未被不當放寬,本解釋令新增人員的業務範疇,仍限於藥事法103條第3項所訂的中藥販賣業務範圍,且不涉及中藥調劑業務,與現行中藥商無異,並未放寬,絕無侵害藥師專業權限。

解釋令所新增人員,需修習中藥核心課程35學分,且須經實務歷練一年以上,始取得擔任中藥商之資格,確已具備充足的中藥專業知能,可為中醫藥產業挹注新血,提升中藥服務品質。

中藥 中醫 衛福部

延伸閱讀

賴清德520周年前夕 民眾黨團批:無感施政、政策跳票

衛福部預算被刪WHA團員少1/3 半抗議半呼籲發聲

21大醫事團體籲台灣重回WHA 世衛行動團下周抵日內瓦

綠島醫師短缺獲解決 陳瑩等人邀衛福部協調有成

相關新聞

台鐵枋山至加祿電車線斷落雙向不通 啟動公路接駁

台鐵公司今天表示,下午枋山至加祿間發現電車線主吊線斷落,目前此區間路線暫時雙向不通,已立即在大武至枋寮間啟動公路接駁

花東明仍慎防大雨!熱帶性低氣壓最快周三生成 周四北部降雨增加

明天各地持續降雨,尤其花東仍須留意局部大雨,直到周三水氣才會減少,中央氣象署預報員張承傳表示,周四至周六低氣壓接近,菲律...

賴政府執政一周年 農業部盤點農保、外銷等政策成果

賴清德總統今天就職滿一周年,農業部細數這一年來的施政成果,包含讓每一位實際從農者都能加入農保、獲新加坡同意我國生鮮豬肉進...

老祖宗保佑我!威力彩連摃30期 今晚頭獎「上看13.5億元」

台灣彩券公司12日表示,威力彩已累積30期頭獎未開出,今晚預估銷售6.0~6.5億元,頭獎累積金額預估上看13.5億元,...

第2個2000萬元頭獎幸運兒出列 刮刮樂財神爺往南移到這縣市

2000萬超級紅包再傳好消息,第2個頭獎2000萬元在新竹縣被刮出,中獎幸運兒是一對姊妹,姊姊工作15年,因此選擇了尾數...

皮膚「萬用神藥」美康爆紅!醫示警「雙面刃」:恐讓皮膚變薄

近期網路上掀起一波討論,有網友點名一款名為「美康」的藥膏,可以針對任何皮膚問題一抹見效。對此,家醫科醫師陳爰邑提醒,「美康」其實是四合一複方處方藥,雖然能短期救急,卻也是一把雙面刃,用錯恐讓皮膚問題更棘手。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