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成立海污基金管理會 目標累積5億強化應變力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召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管理會成立大會,會中通過114年度基金預算及明年概算;截至今年3月,海污基金累積至2.1億元、目標5億元,以確保政府迅速應對海污事故。
海委會昨天召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管理會」成立大會及首次會議,由管碧玲擔任召集人,邀集政府機關、學術界及民間團體代表參與;會議審議通過114年度基金預算及115年度基金概算、並針對「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補助海洋污染防治研究及技術開發計畫作業要點」草案,進行逐條審議,確保基金運用公開透明。
海委會表示,設置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是「海洋污染防治法」於民國112年修正重要內容,基金來源規劃分階段徵收海洋污染防治費,除既有海洋棄置費,優先針對原油進口部分進行徵收,基金用途將專款專用於海洋污染防治及應變。
截至114年3月,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已累積至新台幣2.1億元,並自113年起每年提撥5000萬元準備金,目標累積至5億元,以確保政府能有足夠經費迅速應對重大海洋污染事故,進行應急處置、污染清理及環境修復,降低生態損害。
管碧玲指出,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成立,是海洋污染防治與應變架構中重要一環,海污基金專用於應急處置與災難救援,能建立從污染監測、緊急應變到生態修復的三層防線,後續還須進一步推動全民參與及區域協作機制。
海委會表示,海污基金管理會成立是台灣海洋污染防治政策重要里程碑,將有助強化政府應對突發污染事件能力,並確保海洋環境長期維護永續發展。
此外,委員也針對基金用途提出多項精進建議,以進一步提升基金效能,確保資源得以有效運用,強化國家應對海洋污染事件能力;另外,因相關預防、監控措施都必須運用科技工具,海委會特別於海污基金編列相關補助研發經費,並訂定「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補助海洋污染防治研究及技術開發計畫作業要點」,期望透過基金支持技術創新,推動海污防治研究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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