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違規食藥廣告罰3.7億 郭子乾代言「這產品」罰最多

衛福部食藥署公布「113年度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名單」,單一產品被裁罰最高金額為1124萬元,業者樂微生醫國際有限公司共3件產品上榜,總共被開罰1844萬元,去年度全國食品、藥品和化粧品總裁罰總金額達3.7億元。醫師提醒,亞健康族群易被誇大療效產品吸引,輕則花錢沒療效,嚴重導致延誤就醫,不實廣告無疑是「健康詐騙」。
食藥署企畫科技組組長許朝凱表示,113年度全國衛生機關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8006件,罰鍰金額達3億7765萬元,相較於112年裁處1萬526件,罰鍰金額4億3202萬元,裁處件數減少2520件、金額減少5437萬元,均顯著下降。主要是去年1月31日祭出修正廣告處理原則加重處罰規定,包括廣告違規情狀及名人代言加權最高3倍等。
去年度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分別為A.H.A關捷挺固立、原輔堂立順芯、活化勝、PP石墨烯智能氣動塑崩系列、PBF護衛寶、神農太醫堂千金方加味排毒祛濕飲、元氣堂-苦瓜胜肽複方強化EX 膠囊、萬年堂全酵激酶EX、金沛兒蜂胎王純淨奇蹟膠囊,及Labelle 拉蓓-青春超能纖汁等。
許朝凱說,上述產品廣告內容大多涉及醫療效能與生理功能,均已依法裁處新台幣100萬至1124萬元,其中「A.H.A關捷挺固立」產品,廣告誆稱為「治療肌少症,逆轉肌肉萎縮…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等誇張療效,為113年度違規食藥廣告之首,累計開罰1124萬,同時裁處該廣告代言人郭子乾216萬元。
「A.H.A關捷挺固立」在112年也是被裁罰金額最高,該年度刊播業者為聯群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和為格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許朝凱表示,到了113年,換成樂微生醫國際有限公司,但監測的內容仍為產品廣告狀況,仍可裁罰。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強調,違規食藥廣告的原則,包括罰得到、罰得重、下架要即時等,只要看到違規內容就會成案調查,確立後予以裁處,業者換一家公司也沒有用,同時也請地方衛生局加重開罰,但業者仍有14天意見陳述期,「即時下架違規廣告會再努力」。
台灣腎臟醫學會理事宋俊明表示,腎臟功能已低於常人,或有輕微心血管動脈硬化的「亞健康」族群,特別容易被這類誇大療效的健康食品吸引,輕則花錢卻沒療效,但更嚴重的是延誤就醫、產生生理疾病,提醒民眾要有識別「健康詐騙」的觀念。
許朝凱說,食品廣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倘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倘涉及虛偽或誇大,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一般商品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