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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新規預告中「規範14種功效」 違者最重罰百萬

許多人會選擇健康食品保養身體,目前核可有效許可證421件,前三大類包含調節血脂、腸胃功能改善與護肝,衛福部食藥署近期預告「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規範調節血脂、輔助調節血鐵、不易形成體脂肪和膝關節保健等14種項目,草案昨起預告60天搜集各界意見,公告上路後如違反相關法規,可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昨第二次預告「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明定14款保健功效及其他使用類似詞句的功效,包含骨質保健、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免疫調節、牙齒保健、護肝、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抗疲勞、輔助調節血鐵、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和膝關節保健。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表示,目前健康食品核可有效許可證421件,前三項保健功效項目為調節血脂162件、占38.5%;胃腸功能改善64件、占15.2%;護肝60件、占14.3%。
前一次預告為民國109年,主要是其中2種保健功效的項目名稱有修改,主要是為了配合保健功效的評估方法調整,第一個是「輔助調節血鐵」,上次預告名稱為「促進鐵可利用率」;「膝關節保健」上次預告名稱為「關節保健」。
草案昨起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蕭惠文指出,如果整體法治程序作業順利,上半年應可公告,未來如違反相關規定、未取得健康食品的財產登記並宣稱健康食品的話,會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可依同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蕭惠文進一步指出,健康食品會涉及業者行業登記許可證,會同時請業者進行查驗登記許可項目變更,如包裝需要更改,會請業者盡快辦理,並依其送件速度評估需要給予的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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