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林酒店14人疑食物中毒 食藥署責令業者28日前改畢

針對台中市西屯區「林酒店」發生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衛福部食藥署指出,本案截至今天共計接獲通報14人有疑似症狀,目前都已出院。示意圖。123RF
針對台中市西屯區「林酒店」發生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衛福部食藥署指出,本案截至今天共計接獲通報14人有疑似症狀,目前都已出院。示意圖。123RF

針對台中市西屯區「林酒店」發生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衛福部食藥署指出,本案截至今天共計接獲通報14人有疑似症狀,已責令業者1月28日前改善完畢並擇日複查;業者屆期不改正,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代理署長林金富說,食藥署1月25日接獲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通報轄內「林酒店」於1月24日晚間承攬尾牙活動,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本案截至今天,共計通報14人有疑似症狀,目前皆已出院,而由台中市食安處抽驗的食餘檢體,包括旗魚的魚卵、起司蛋糕;環境檢體包括,處理魚卵的刀具、白斬雞用的刀具、砧板、做蛋糕的餐具等物,目前正在進行細菌培養,至少須5天以上才能出爐結果。

針對業者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已責令業者於1月28日前改善完畢,並於29日後複查,食藥署將持續與台中市食安處保持密切聯繫,共同釐清事件原因並確保食品安全;業者屆期不改正、不符合GHP準則,將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林金富推測,目前推測患者中毒的可能原因包括,顧客用餐前已有其他不適,或為食用該餐點引起的食品中毒,而據食藥署食品中毒案件病因物質分類統計,常見於食物中毒的因子,包括「沙門氏桿菌」、「仙人掌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但因為本案仍在持續調查中,仍須以公布的結果為準。另外,時值歲末年終,迎春時節,不論在外飲宴,或在家圍爐,都要落實食品中毒預防「五要」,包括洗、鮮、分、熱、存,及「二不」,也就是山泉水與動植物,不採食等原則。

針對「五要」,林金富說,民眾調理食品時,要「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注意食材新「鮮」度、不過量採買;製備餐點時生熟食要「分」開處理,並要徹底加「熱」至70度以上。

不管是在家未食用完的菜餚,或打包外帶的餐點,都要盡速冷藏保「存」在7度以下,如果是易腐敗的食物,建議存放於5度以下,並記得充分復熱後再享用,就能幫助避免食物中毒。

至於「二不」,食藥署提到,民眾春節假期出外郊遊踏青時,也要記得不飲用「山泉」水,並且不食用不明的「動植」物,才能開心出門、安心飲食、平安回家。

食藥署提醒,所有餐飲業者,應恪遵GHP準則,確保食品製備環境及人員衛生符合規定;也呼籲民眾,外出用餐時,應盡量選擇信譽及環境良好的餐飲場所,並於用餐前將雙手澈底清潔 ,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在家準備料理時,應將雙手洗淨 ,注意生熟食材及刀具要分開使用,避免交叉汙染,並且注意保存溫度,食藥署指出,民眾如出現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時,也應及早就醫並保存相關用餐資料,以利後續追蹤調查。

衛福部食藥署提醒,食品中毒預防「五要」,包括洗、鮮、分、熱、存。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提醒,食品中毒預防「五要」,包括洗、鮮、分、熱、存。圖/食藥署提供

台中市 酒店 食物中毒 食藥署

延伸閱讀

衛福部代理主管已累計4人 楊志良:別管顏色不會找不到人

衛福部食藥署長莊聲宏明退休卸任 邱泰源:人選仍在徵詢先代理

「1產地」ZESPRI奇異果農藥違規 日米餅重金屬鎘超標

日韓進口草莓農藥殘留違規 邊境攔截逾1200公斤

相關新聞

大樂透連5摃 明天頭獎上看2.4億元

大樂透春節加碼還剩5天,7日開獎的大樂透頭獎連5摃,2.1億元的頭獎累積獎金累入下期,明(8)日開獎的大樂透預估銷售1....

公費疫苗快用罄 卓揆拍板急增購流感疫苗10萬劑

藝人大S因染流感併發肺炎猝逝,全台掀起疫苗搶打潮,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指出,公費疫苗一周內將用罄,因此同意衛福部再增購十萬...

銀白世界! 寒流加持 玉山群峰覆蓋白雪絕美

入冬以來第二波寒流逐漸減弱,多處3000公尺以上高山日前降雪,今晨玉山群峰覆蓋厚厚的白雪,美不勝收。中央氣象署表示,玉山...

台鐵最快上半年調漲票價!平均漲幅26.8% TPASS不受影響

台鐵董事會昨天通過票價調漲案,平均漲幅百分之廿六點八,台北至高雄自強號票價從八二四元漲至九七五元,方案將送交通部費率審議...

搶打流感疫苗 民眾空跑10餘診所

女星大S(徐熙媛)因流感併發肺炎病逝,引發疫苗搶打潮,有民眾連洽十多家診所,仍找不到公費疫苗,有人為接種疫苗從新竹趕至苗...

大樂透連2摃 明天頭獎預估上看1.3億元

台彩公布,大樂透本期(2月4日)頭獎未開出,累積連2摃,明天開獎的大樂透預估銷售1.8億至2億元,頭獎累積金額預估上看1...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