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公費藥劑12月15日擴大使用 身邊有發病者可公費用藥

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示意圖/美聯社
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示意圖/美聯社

流感尚未進入流行期,但本流感季重症及死亡數已雙雙創下近10年同期新高。衛福部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指出,預估流感將在12月中旬進入流行期,並在春節(明年1月下旬)達到高峰,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都可以公費使用。

曾淑慧說,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曾淑慧表示,考量流感疫情狀況,上周門類流感急診就診人次單周7.1萬人,預計12月中旬進入流行期,並且在明年春節前後達到高峰。疾管署請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加強詢問病患旅遊史與接觸史,如符合通報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定義應儘速通報。此外,對於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之民眾,應及早給藥,以減少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目前公費流感藥物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配置於全國四千家合約醫療機構,民眾可上疾管署網站或透過 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

●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https://antiflu.cdc.gov.tw/

類流感病患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另外,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表示,隨著時序入冬,進入呼吸道病毒活躍時期,民眾切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尚未接種流感疫苗的公費對象,尤其65歲以上長者與學齡前幼兒等感染流感後易發生嚴重併發症高風險族群,應儘速完成接種,並請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

疾管署提醒,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

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圖/疾管署提供
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 病毒 類流感

延伸閱讀

流感估12月中進入流行期 北部30多歲男發病7週亡

立委賴惠員媒合企業捐流感疫苗 供無公費施打第一線人員

子宮頸癌篩檢升級 公費HPV檢測2025年開放3年齡適用

感染科專家:夏季流感流行 有望降低冬季流感流行

相關新聞

成人5癌篩檢 乳癌陽追率最高

去年有四八一點九萬人次的國人接受免費成人癌症篩檢,包括子宮頸癌、乳癌、大腸癌、口腔癌與肺癌,每一百名陽性反應個案中,八十...

菸害防制法新法滿2年 電子煙吸食人數不減反增

菸害防制法新法於二○二三年三月廿二日起施行,重點為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廿歲等,但上...

最新研究!癌友維持肥胖 5年後存活率比正常體重者多10%以上

常有人說「健康從減肥開始」,不過當疾病侵擾時,身體多出的「份量」或許能夠成為救命的關鍵。最新研究指出,在接受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的癌症病患中,體重達到肥胖標準的人,五年後的整體存活率比正常體重者整整高出10%以上。

最大震度3級!高雄甲仙12:23發生規模4地震 6縣市有感

中央氣象署今發布第114075號地震報告,高雄今中午12時23分發生規模4地震,震央位於高雄甲仙區,地震深度14公里,屬...

家寧露面聲明影片7小時衝59萬流量 Cheap白話翻譯5重點

YouTuber家寧日前透過律師發布聲明稿,昨天深夜透過她經營的YouTube頻道「秘月期POPOO」,發布4分鐘影片「...

80歲免巴氏量表聘請外籍看護 拚7月底前上路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就服法第四十六條修正案,開放八十歲以上長者,或七十至七十九歲罹患癌症二期以上者,免巴氏量表可聘請外籍看護...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