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2期環評通過惹議 環境部:確認達環保目的 台電非空頭支票
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中火二期)環評案昨歷經4小時審議,在爭議聲中通過。環境部今發新聞稿表示,審議過程充分踐行各方陳述意見程序,再經環評委員充分討論,確認已達環境保護目的,並基於加速推動增氣減煤為各界共識,最終作成通過環評審查決議。環境部也提及,台電已就各方關注的環境疑慮切實回應,並非空頭支票。
環團、地方民代昨提出多項質疑,包括機組規模不減反增,2032年前總空汙排放量並未減少等,多個環團要求二期燃氣規模應減半和本案退回重審,但中火二期燃氣案依舊通過環評大會,引發環團批評此為史上最誇張的環評特快車,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會後也說,中火沒有具體汙染減量承諾,等於開空白支票,創下環評惡例。
環境部說,中火二期新建4部燃氣複循環機組,既有10部燃煤機組將有4部除役拆除,6部轉為緊急備用,據台電公司情境分析,一期計畫預估2026年第2部燃氣機組啟動後將拆除2部燃煤機組,二期計畫預估2031年第1部燃氣啟用後,再拆除2部燃煤機組,之後每年陸續啟用1部燃氣機組,2部燃煤機組轉為緊急備用。
因此,自第二期第1部燃氣機組商轉前至機組全數商轉後次年起,粒狀汙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由每年547公噸、2,893公噸、4914公噸降至384公噸、1148公噸、3404公噸,總空汙排放量可由8354公噸降至4936公噸,減量達41%,溫室氣體減量也可達33%,已具實質減量效果及具體期程,並非空頭支票。
環境部表示,此案審查標的著重於台中電廠二期開發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與會環評委員均認同,拆除多少部既有燃煤機組並非重點,重點是能有效監督及管控緊急備用機組運作是否有違反空汙法或環評承諾,台電承諾緊急備用機組啟動條件僅於供電系統跳電、限電期間或為維持供電系統正常運轉,每部累積運轉時數不超過720小時,相較現況正常運轉,顯然已大幅減少燃煤量,可同時兼顧環保、經濟及國安。
環境部表示,台電公司已就各方關注的環境疑慮切實回應說明,環評委員會秉持專業進行審查,方作成「通過環評審查」決議,確保環境保護優先,考量增氣減煤、能源需求與國家安全原則下達成最大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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