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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克羅埃西亞險被丟包…台旅團付187萬才脫險 觀光署要查
嘉市陳姓女子等27人跟團到克羅埃西亞旅遊,昨天欲離境卻被當地旅行社以未收到台灣的旅行社款項為由,要求每人再付2000歐元現金,約台幣7萬多元,由於團員多以信用卡支付,無法拿出這麼多現金,最後由其中1名團員墊付共5萬3000元歐元,約台幣187萬8850元才脫險。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提醒,旅客應保留好所有繳費資料,待返台後將進行旅遊糾紛調處。
嘉義地區27名工商企業、醫師、律師等朋友組旅行團,找台北某旅行社,到歐洲克羅埃西亞旅遊,陳姓老闆娘4日晚在臉書發求救信,指他們在克國當地時間周五下午被丟在古城區,被要求每人再付2000歐元,約台幣7萬1000元現金,驚慌稱「我們被丟了,誰來救我們」,直到同團沈姓醫師合計墊付5萬3000元歐元,約台幣187萬8850元,這才結束這場丟包驚魂記。
品保協會公關主委李奇嶽表示,已接獲通報立案處理,團員的相關權益應可獲保障。此團已順利抵達維也納,預計明(7日)返台;針對團員們擔憂類似事件還會重演,李奇嶽提醒,旅客需保留好當地繳費資料、當初與旅行社報名繳費資料、履行契約書、旅行行程表等相關資料,待旅客返台後,向品保會提出旅遊糾紛調處。
李奇嶽表示,觀光署明天將到該旅行社了解狀況,了解狀況後,由品保協會收到旅客相關資料後,也會召開協調會進行處理;觀光署表示,接獲通報,旅客已向品保協會反映,因台灣旅行社沒付地接社相關費用造成地接社不走行程,洽詢旅行社因颱風假造成匯款時間差,觀光署將會同品保協會查明,若旅行社違反消保法或觀光法規將裁罰。
李奇嶽呼籲,旅客報名旅行團時要留好相關繳費資料、簽訂履行契約書,以及索取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備齊資料後,才能透過依照旅遊消費保障機制,獲得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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