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存活餘命7.69年 學者建議照顧要規畫12年
台大醫學院神經科兼任教授邱銘章與恩主公醫院神經科主任孫瑜等學者,近期完成全台首分阿茲海默症患者平均餘命研究,整體存活中位數為七點六九年,三分之二以上患者存活逾五年、三分之一逾十年,建議照顧六十歲被診斷失智,需規畫十二年照顧計畫。
阿茲海默症 女性餘命比男性長
台灣失智症盛行率超過百分之八,六十五歲以上失智人口將突破卅五萬。邱銘章團隊分析,健保資料庫五二五八位被診斷為輕度至中度的阿茲海默症患者,發現整體存活中位數為七點六九年。四十至六十四歲年輕型失智症,平均餘命為十三到十四年、六十五歲到七十歲為十二年、七十歲到七十九歲有十年,八十歲以上平均餘命僅四到六年。
女性阿茲海默症的中位數餘命為八點八一年,比男性的六點三七年長。若具高血壓、糖尿病、癌症、心臟病、慢性肺病等共病的阿茲海默症患者,每增加一至二種共病,餘命將縮短一至二年;具三種以上共病失智者,年輕型患者平均餘命由十多年,降至六點四三年,八十歲以上的餘命則由四年以上,縮短為二點九八年。
共病縮短餘命 造成失智症惡化
邱銘章表示,年輕型失智症患者存活時間雖比高齡發病者長,但認知退化速度比高齡發病者快,即使身體狀況較長者佳,鮮少有心、肺、腎臟等相關共病,但照顧複雜程度不亞於照顧高齡失智者。
邱銘章說,共病不僅導致阿茲海默症患者餘命縮短,也會加劇大腦退化速度,慢性病會導致身體處於長期發炎狀態,發炎物質會干擾大腦功能,造成失智症惡化。
研究結論建議,照顧無共病的年輕型阿茲海默症患者,應規畫長達十四年的照顧計畫,六十歲左右的患者需規畫十二年,七十歲左右也應有十年的照顧方案。
衛福部:擬提供不同等級照護
失智症協會顧問湯麗玉認為,研究追蹤失智症患者十五年,許多人當年被診斷時還沒有「失智政策綱領二點○」,也沒有長照二點○,社會對失智症的認知和照顧資源都不如現在,可預期今日的案例平均餘命應更長,失智人口會愈來愈多,建置再多照顧資源都不夠,須改變思維,建立友善社區,讓輕度失智者在支持之下,於社區自立生活。
長照司司長祝健芳說,失智症照護是長照三點○關注重點,衛福部正修訂失智症政策綱領三點○版,針對不同等級患者,提供不同服務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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