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交通事故死傷創5年新高 家長只能無奈「肉包鐵」
面臨少子化的台灣,同時是機車大國,審計部報告指出,去年兒少發生交通事故死傷人次突破3萬大關,為5年新高,部分家長為提升孩子的安全,會在後座加裝兒童機車座椅,但目前並無相關檢驗標準和規範可保障其安全性。民團直言,這樣等於把孩子置於相對危險的場域。
衛福部108至111年度死因統計,事故傷害連續4年為兒童非自然死亡的首要死亡原因,也是少年死亡的首要死亡原因,其中因機動車輛交通事故死亡人數338人,占運輸事故死亡人數的88.95%;交通部108至112年度兒少發生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則從108年度的2萬6604人次,增加至112年度的3萬151人次,近5年度兒少交通事故死傷總人數,高達13萬5095人次。
一個孩子要順利出生、平安長大並不容易,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曾呼籲,5歲以下兒童不適合乘坐機車,執行長許雅荏表示,目前有規定兒童搭乘汽車要使用安全座椅的國家,通常會規定兒童搭乘機車的最低年齡,大概是小腿骨要達40公分,國內數據來看,大概是6至7歲兒童體位的85分位。
站在機車前踏板是明定禁止的,許雅荏說,孩子的腳要能夠踏到踏板,才不容易因為任何的轉彎,或突然煞車而墜落,這也是家長們傾向裝設座椅的考量,因為孩子太小,擔心坐在後座跌落,但這個椅子目前在國內外都沒有相關標準,只「能叫座椅,不能稱為『安全座椅』」,要發展出相對安全的椅子,還需要一番檢討。
許雅荏指出,到底讓小孩坐在固定座椅上的安全性為何,還是要有相關數據支持,把孩子綁在機車上,跟著慣性在地上磨損或滑動,可能不是好策略;歐美和日本等國,會讓小孩穿著防護衣、防護褲、護膝加上安全帽等措施,就如同重機騎士會穿著防摔衣等裝備,盡可能在事故發生時,相對保護身體,畢竟碰撞當下,人車往往是分開的。
大一點的孩子可以坐在機車後座,但嬰幼兒幾乎只能由家長背在身上,許雅荏指出,他們的身體發展還不成熟,最擔心的是沒辦法保護到頸部、頭部,也許不用發生碰撞,只要經過路面一個窟窿的震動,就可能傷到頸部,出現俗稱「嬰兒搖晃症候群」的虐待性腦傷。
但很多家庭可能只有機車代步,許雅荏指出,從兒權團體的角度,這有點把孩子至於相對危險的場域,卻又沒有替代方案,政府應設法增加公共交通設備近便性,或做好婦幼計程車等配套措施。
至於交通事故對兒少造成的傷害,是否屬於疏忽或不當對待,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代理署長張美美表示,這需要個案式認定,因為生活狀況很多元,例如兒童校外教學,也可能發生交通事故;道路上的狀況多元,家長載孩子發生意外,也不見得一定有疏失,一般交通事故不是車禍就是自撞,同樣要個案認定。
張美美舉例,現行法規沒有規定家長不能騎機車載小孩,如果在路上跌倒導致孩子受傷,但家長有帶孩子就醫,原則上就沒有疏失;但如果騎機車載孩子輕生,當然就違反規定,重點還是動機與後續的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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