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毒品戒癮治療成效佳 苗檢與5醫院簽MOU
為讓毒品施用者有合適的治療與處遇,降低毒癮復發與再犯,苗栗地檢署今天與5家醫療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MOU),協助毒品緩起訴被告接受戒癮治療,脫離毒害。
根據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去年發布研究報告顯示,相較於傳統刑罰或機構性的處遇手段,完成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即緩護療)的再犯率僅35.6%,比其他處遇方法(監禁72%、觀察勒戒45%、強制戒治57%)的5年再犯率大幅降低,顯示緩護療具有較為溫和且可幫助毒品施用者維持社區連結、抑制再犯的效果。
苗栗地檢署與衛福部苗栗醫院、大千綜合醫院、大千南勢醫院、為恭紀念醫院、衛福部豐原醫院展開合作,今天在苗栗司法大廈大廳舉行「苗栗地區緩起訴毒品戒癮治療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由苗檢檢察長蔡宗熙與5家醫院代表共同簽署,苗栗縣長鍾東錦也參與見證。
蔡宗熙表示,對施用毒品病犯採用緩起訴戒癮治療,優於單純監禁刑罰,讓這些施用毒品的被告以病人身分進入醫院接受處遇,能夠維持與社會、家庭的連結,毒品施用者就如同慢性病患,只要有心且配合戒癮治療,就有機會戒除毒癮。
蔡宗熙說,打擊毒品犯罪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地檢署不僅要緝毒,更與醫療院所密切合作,透過醫療協助藥癮者遠離毒品,回歸正常社會生活,唯有透過各界協作,才能有效遏止毒品蔓延。
會中也邀請苗栗福星教會牧師黃靖翔、陳勳勵等人見證分享戒癮成功經驗,他們都曾深陷毒品泥淖,在多方努力和支持下,最終成功戒癮,並成為幫助他人、給予祝福的牧者,希望以自身經歷鼓勵更多毒癮患者積極參與戒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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