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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牛EMPEROR重出江湖? 中市府:違規自行復業最重罰300萬
台中高檔和牛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被查獲逾期牛肉等8項食材,重罰144萬元、勒令停業,並送檢調偵辦。今傳出業者在臉書預告,8月5日將重新開業。對此,食安處說,食安處尚未同意復業,且該案涉詐欺罪仍處調查階段,食安處一併函詢台中地檢署表示意見,目前尚未收到回函。食安處強調,如業者違反規定自行復業,將依食安法,最重可罰300萬元。
記者到場發現,該店鐵門拉下無營業,打電話向業者查證,無人接聽。
台中市衛生局說明,「和牛EMPEROR」遭檢舉食材過期,市府稽查發現,過期牛肉18箱共219塊,重量都不同,冷麵60包,還有21盒味噌、日韓豆瓣醬、昆布高湯、蜂蜜檸檬濃縮汁、石榴濃縮飲料等各1至2瓶等8項食材,均過期三到五個月,重罰144萬元、勒令停業,並且移送檢調偵辦。
「和牛EMPEROR」事後在臉書發布聲明表示,過期食材是為了提升服務品質「留下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且販售的肉品跟過期肉品分別使用不同冰箱進行保存,強調提供給顧客食用的肉品絕非過期肉。
不少消費者向台中市法制局申訴要求退費,部分消費者還指稱用餐後出現腹瀉,要求精神賠償。台中市法制局證實,「和牛EMPEROR」共收到38件消費申訴案,目前有7件消費者續提出第2次申訴或調解,迄今未有1件和解。
食安處說明,「和牛EMPEROR」因儲存逾期肉品違反食安法,重罰144萬元,並要求業者暫停作業。業者雖於日前曾提出復業申請,但相關申請內容並未明確說明逾期肉品的處置方式,已請業者補正中,目前尚未收到補正資料,因此案涉刑法詐欺仍處調查階段,食安處也一併函詢台中地檢署表示意見,目前尚未收到回函。食安處強調,如業者違反規定自行復業,將依食安法,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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