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環團要求PM2.5年平均標準加嚴 彭啓明:標準非喊口號

環境部大氣司今天於台中召開「空氣品質標準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研商會」,檢討各項空氣汙染物的空氣品質標準。環團表示,為了讓全民呼吸乾淨空氣,PM2.5年平均值標準應從12微克每立方米加嚴為9微克每立方米,24 小時值標準應從35微克每立方米加嚴為25微克每立方米。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空氣品質標準需要科學討論,而非喊口號式的設立一個達不到的目標。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天發布聯合聲明指出,環境部此次調整部分空氣汙染物標準,民間團體認為修正內容過於寬鬆,已落後國際趨勢10多年,針對本次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PM2.5年平均值標準應從12微克每立方米加嚴為9微克每立方米,24小時值標準應從35微克每立方米加嚴為25微克每立方米。
此外,PM10年平均值標準應從40微克每立方米加嚴為20微克每立方米,日平均值標準應從90微克每立方米加嚴為50微克每立方米。
該聲明也指出,空氣品質防制區因採各測站平均導致數據失真,例如屏東縣採一般測站(屏東站)與國家公園空氣品質監測站(恆春站)的平均,根本無法忠實反映多數屏東民眾所曝露的空品實況,恐間接影響全台各地空汙治理的力道。
彭啓明回應指出,身為海島的台灣究竟最低可以將空品標準降到多少還需要科學討論,然而氣候變遷的調適可能因為未來大氣的變化而變嚴重一點,也就是說空汙的變化和未來的排放都可能會和現在不同,當然希望能從科學上得知如何達到10微克每立方米或5微克每立方米的標準,但不是直接喊口號式的設定一個可能達不到的目標。
【2025報稅季來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