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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當自家!溪湖免費停車格遭長期占用 車主接通知卻大玩移車躲貓貓
彰化縣溪湖鎮路邊停車和公有停車場都免費,鎮民陸續向鎮公所反映車輛長期占用停車格,鎮公所今年已查報42輛車涉嫌占用,請溪湖警分局通知車主移車,否則依規定罰款;車主接獲通知卻移來移去,大玩捉迷藏。鎮公所今強調,會持續查報避免長期占用。
彰化縣26鄉鎮市僅彰化、員林市與和美、鹿港、北斗3鎮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收費,其餘21鄉鎮未實行。溪湖鎮公所陸續接獲鄉民反映,部分路邊停車格和公有停車場遭長期占用,車主不僅占用還覆上防塵套,把公家停車格當自家停車格,妨礙其他民眾臨停的權益。
溪湖鎮公所清潔隊表示,全鎮依清潔車清運路線畫分7個查報責任區,去年查報18輛沒車牌占用公有停車格的車輛,今年根據鎮民檢舉、反映,按日查報,截至目前已42輛,從去年到現在這些占用公有停車格的車輛絕大多數被吊扣牌照半年,車主沒開回家,清潔隊把查報資料移交溪湖警分局查出車主,並通知移車。
清潔隊表示,警方通知車主移車,沒想到這些車主把車子開到另一個地方繼續占用公有停車格或未畫標線的路邊,清潔隊巡邏時發現再度查報,車主接獲通知再把車主移到另一個地點占用停車位,移來移去就是不開回家,因車輛未髒汙毀損,不構成廢棄物清理法,現行法規對移車換地方占用的行為沒輒,不過清潔隊仍會持續查報,至少不讓車主長期占用同一地點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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