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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過期和牛?業者稱冷凍可保存2年 新北1疑慮全數封存
![新北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軒榮公司,疑似將過期日本和牛重新包裝販售。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軒榮公司,疑似將過期日本和牛重新包裝販售。圖/新北衛生局提供](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4/25/realtime/29536308.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新北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軒榮公司,疑似將過期日本和牛重新包裝販售。衛生局昨稽查軒榮冷凍倉儲,查獲牛油及牛邊肉共1000公斤,賞味期限為去年10月至今年3月,雖然業者稱日本原廠製造業者說牛肉可冷凍2年,並未預期,但業者現場無法出具進口報關單,衛生局為求保險,全數封存現場產品,若違規屬實最重可處2億罰鍰。
業者說,他們是以冷藏進口原牛肉塊,在冷藏有效日期內分切並改以冷凍保存,且日本原製造業者指牛肉冷凍2年,也可提供有效評估資料,主張貯存牛油及牛邊肉尚未逾期。不過衛生局指出,業者現場無法逐批提供各產品原進口資料,無法與原製造日期勾稽比對,仍認有疑慮,因此先將產品全數封存,待業者提具資料釐清。
衛生局說,說業者後續沒能提具文件,可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及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此外,初步調查業者供應給餐飲業者為冷藏肉品,冷藏庫內未查有逾期產品,冷凍肉品主要在門市及官網銷售,衛生局將通知所在地衛生局協助釐清,並責令業者提供銷售資料。
衛生局指出,去年8月查核該公司肉品製造及標示,沒有逾期及竄改標示情事,但這次才得知該公司另有冷凍倉儲,針對未於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登載其倉儲地點,已命業者限期完成登錄,若屆期仍未完成,可依食安法第8條第3款及同法第48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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