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委拒開空白支票 環洋離岸風電海纜上岸點環差再審
環洋離岸風電去年獲經濟部核配,但考量海纜上岸點範圍私人土地較多,因此申請變更盼增加上岸點彈性,但環評委員認為,應先由經濟部邀集3家獲配業者協商海纜上岸點,而不是要環委先開空白支票,建議開發單位評估多個上岸點,並補充陸纜路線變更後對環境及交通的影響與減輕措施,本案補正再審。
環境部今召開「環洋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環洋風力能源公司報告,本案去年4月通過環評、去年底獲經濟部核配,預計2027年併網;風場位於彰化縣外海,面積約53平方公里,距離岸邊最近約8公里,風機數量不超過42座,總裝置容量最大不超過440MW。
環洋風能指出,原規畫海纜由「彰化離岸風電海纜上岸共同廊道範圍」南側廊道上岸,考量其上岸點範圍私人土地較多,未來土地取得不易,因此申請變更陸域輸配電系統規畫範圍,以保持設計彈性,未來實際陸域輸配電系統將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為主,並強調配合上岸點位置仍在共同廊道內,陸纜最大長度將調整為3.5公里,自設變電站規模均維持與原環說書相同。
但環委不滿送審的簡報不符期待,看不出想解決什麼問題,認為開發單位此種做法根本就想便宜行事;環委指出,早期離岸風電環評很多都沒拿到籌設許可證,因此無法承諾,但現在已確定獲配,就應針對所有開發行為做詳細評估,什麼都沒做僅說要彈性,「那乾脆不要做環評了」。
另有環委向經濟部喊話,認為該區域既已核配3家業者,就應該是由經濟部邀集這3家業者協商海懶上岸點,由能源署來解決,「而不是要環瑋開一張空白支票」。
經閉門會議後,環委表示,鑑於本案已取得經濟部核配容量,就這次申請變更規畫包含海纜上岸點、陸纜路線及陸上變電站位置,應具體說明其位置、長度及量體等,並評估變更前後環境影響如空汙物、噪音振動、溫室氣體排放的差異;優先使用低硫化物及粒裝汙染物等空汙排放的高級柴油或品質更佳油品。
另外,也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說明陸纜路線變更後對環境及交通的影響,並提出減輕措施;植栽部分須補充喬木移補植規畫及監測計畫,陸域工程於施工前、施工期間及營運期間須進行陸域生態監測,若在纜線鋪設兩側100公尺內,有超過500隻候鳥群聚時,就要暫停施工;環境監測資料應建立數位檔,並上傳至環境部「環保專案成果倉儲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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