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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盒警示圖文加大至50% 吳昭軍:3月22上路強力執法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母法已上路實施近一年,而部分子法則逐步上路。國健署長吳昭軍今表示,警示圖文面積從35%增至50%的規範將於今年3月22日上路,國健署也將強力執法,呼籲業者依法製造販售,若違法販售可處1至5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新法雖已上路,但部分子法仍有上路緩衝期,例如警示圖文面積從35%增至50%。吳昭軍先前表示,由於市面上有很多已經製造完成的,無法立即禁止,將延後實施。
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 條要求締約方應在菸品包裝標示健康危害警示,「警示圖文」已被視為是一種與吸菸者重要的健康溝通媒介,以一天吸一包菸的吸菸者來說,一天至少接觸20次警示圖文,一年就有超過7000次以上的頻率,可以接觸到菸盒上面的健康訊息。
目前菸盒上吸菸有害健康之警圖共8則,涵蓋不同對象,兼具情感與理性,從自身、家人最有感的事物為訴求,並提供戒菸專線訊息,聯結戒菸意圖、動機與行動支持。
吳昭軍今表示,菸害防制法通過後,警圖將於今年3月22日起由原本35%擴大至50%,增加民眾菸害意識感。新法上路後,國健署將強力執法,加強稽查,若有業者違規販售,可處1萬到5萬元罰鍰。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如有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2項、第3項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低於50%及標示之方式、內容或位置之規定,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並按次處罰;販賣者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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