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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病人回歸社區 衛福部心健司修法跟進國際
衛福部日前預告修正精神疾病相關辦法,以及訂定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辦法。衛福部心理健康司簡任技正李炳樟表示,相關辦法是依據精神衛生法母法的修正搭配發布,整體的修法趨勢是要讓病人回歸社區,並且加強民眾在社區中對心理健康資源的可近性,相關辦法會在年底跟母法一起生效。
衛福部昨日預告訂定「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及管理辦法」及「嚴重病人通報處置及追蹤關懷辦法」,以及預告修正「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處置作業辦法」及「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上述法規預告期60天,將在今年12月13日跟母法「精神衛生法」修訂一同生效。
李炳樟表示,現行我國精神病人照顧資源在機構內布建較為完善,例如精神科急性病床、慢性病床、精神復健機構,甚至是老化的長照需求等資源相對充足。但是國際趨勢是不可以把病人一直放在機構內,終究仍要讓病人回到社區。
針對精神疾病相關修法,他說,就是在協助病人回歸社區,提供社區自立生活或是回到原生家庭;目前精神科藥物發展已經相對健全,在藥物控制下治療效果不錯,可以如一般慢性病服藥控制。法規希望在國家支持下,增加社區資源,也減少污名化。去年已經規劃身心障礙照護資源布建計畫,以推動社區支持服務,並透過經費編列支持。
在社區衛生心理中心部分,衛福部目標在2025年全國每33萬人就要有一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全國共有71處;截至去年底已經設置48處。
李炳樟說,目前已經達到第一階段目標(各縣市至少有一處),部分縣市甚至達3到4處。雖然現在已設有心理衛生中心,法規將針對配置需求做更詳盡規畫,如配置心理師、護理師及職能治療師,必且要做社區病人關懷訪視、執行初級預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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