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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前吃安眠藥 「藥駕」昏睡輾斃騎士

高雄一名男子飽受失眠之苦,某天睡前忘記服用安眠藥,隔天上班出門前「補吃」,開車時突然睡著,直接衝撞並輾斃停等紅燈的女騎士;新北一名男子於服用安眠藥後,無照開車上路,卻撞死一名騎士。類似慘劇層出不窮,北市聯醫制訂交通安全藥物分級,呼籲民眾使用紅色「危險級」藥物後,請勿駕駛。
台北市藥師公會社區藥局委員會主委、開業藥師曾光洵說,曾遇過一名職業駕駛,合併高血壓、睡眠障礙,早上吃降血壓藥、晚上服用安眠藥,若輪值小夜班,便不知如何服藥,因晚上開車前,如果服用降血壓藥,可能頭暈,提高行車風險。
為了讓民眾正確了解「藥駕」,北市聯醫以交通安全為評估標準,將常見藥物分為四級,零級為「無影響」,第一級「要小心」,包括降血壓藥物、止痛藥、止咳感冒藥、可待因含量廿毫克以下藥品,民眾在駕駛前應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第二級「應非常小心」,以抗憂鬱藥、麻醉劑、解痙藥、部分降血糖藥物為主,駕駛前如需用藥,應尋求專業醫療評估;第三級則為「危險級」,服用後請勿駕駛,包括部分特定抗精神病藥、安眠藥及Z類藥物、部分特定抗焦慮藥、散瞳劑、部分特定肌肉鬆弛劑。
台北市藥師公會發言人黃彥儒表示,歐洲各國於十幾年前落實「藥駕」規範,訂定藥物分級,藥廠必須於產品外盒上清楚標示警語,而藥師給藥時應主動提醒民眾,才能降低藥物副作用導致的道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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