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別僥倖! 不禮讓行人 今天起汽車重罰3600元、機車1200元

台灣交通亂象被外媒評為「行人地獄」,為洗刷惡名,今天開始,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將重罰,不分小型車、大型車一律罰3600元罰鍰,機車維持罰1200元罰鍰。
警政署統計,去年取締行經行人穿越線、轉彎未停讓行人共5萬832件,較前年同期3萬2464件增157%;今年1至2月也有1萬3069件,較去年同期7639件增71%。
國內行人事故及非號誌化路口事故率高,交通部1月31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
另外,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在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交通部說,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例如遇「停」標誌/標字未停車再開,或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皆從現行處罰600元、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警政署表示,今年將在行人及護老專案針對易違規或肇事路口加強取締,重點執法項目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汽機車轉向不停讓行人、汽機車闖紅燈、汽機車紅燈右轉、慢車不停讓行人。目前全台有265處道路設有科技執法,今年預計再增加14處,同時也受理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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