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行人地獄 北市警今起大執法抓車輛不讓行人

美媒CNN報導台灣交通險象環生,宛如「行人地獄」,交通部宣布3月31日起,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直接罰3600元。台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今起至6月啟動「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警方首日在重要路口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車輛行駛人行道、人行道違規停車共4行為。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北市府成立「行人安全友善計畫專案小組」,以提升行人通行環境安全。交通局長謝銘鴻說明,市府團隊就工程、教育與執法已有整合性計畫;工程面為路口路型改善,如行穿線退縮、庇護島、行人綠燈早開等;教育面是透過各管道提醒行人與駕駛人對於法規、路權、罰款等認知;執法是由警方加強取締。
今天是大執法專案首日,市警局14個分局同步在松江路與南京東路、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羅斯福路與和平路口等行人多事故路口執法取締。交大大隊長陳勇華一早也到萬華的中華路與成都路口,視察第一線執法現況,謝銘鴻也到場關心。
台北市警局統計,去年行人死亡交通事故19件、19死,是近5年最低,然而今年1月至3月22日,已有10件行人死亡交通事故,相較去年同期增加5件。
陳勇華指出,10人均為65歲以上高齡長者、70至91歲不等,自身有違規行共9件,占比高達9成,分析肇事原因不乏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行人闖紅燈、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
陳勇華說,針對里民活動中心、晨間運動場所、菜市場等高齡長者出入場所,警方會加強宣導,建立高齡長者的法治觀念,以免事故發生。
交大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可處500元;車輛行駛人行道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交通部預告將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 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 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提升為最高額3600元罰鍰。警方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停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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