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今起全面違法!被禁原因和新法上路七重點一次看

「菸害防制法」今起公告並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載具,吸菸年齡提高至二十歲。什麼是電子煙?為何要禁?與加熱菸有何不同?以下整理修法七大重點,並說明電子煙與加熱菸可能帶來的危害。
Q1:這次修法有那七大重點
第一、全面禁止電子煙,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第二、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菸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組合元件,須併同送審,若經核定通過,管制事項包括:禁止以自動販賣、電子購物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賣;禁止特定促銷或廣告行為;營業場所不得免費供應;不得供應予未滿廿歲者。
第三、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廿歲。
第四、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為50%。
第五、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
第六、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
第七、加重罰責。例如全面禁止電子煙部分,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五千萬元。
Q2:何謂電子煙?
電子煙是指「電子煙(electronic cigarettes,e-cigarettes)或「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electronic nicotine delivery system,ENDS),透過電子加熱液體使成為霧氣,因特殊設計而吸引大眾吸食。
根據今起實施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Q:電子煙不會上癮?
尼古丁的成癮性與海洛因、古柯鹼同級,電子煙油中的「尼古丁鹽」成癮作用比尼古丁更強,卻可降低喉嚨刺激,使菸商大幅提高煙油的尼古丁鹽濃度,讓人更快上癮。每一毫升煙油的尼古丁濃度已超過一包(20支)紙菸,甚至達到兩包或更多。
Q:電子煙不會致癌?
美國國家衛生院的動物實驗證實,電子煙會引起肺癌與誘發膀胱癌。
Q:電子煙只是加香料的水蒸氣?
電子煙霧並非一般的水蒸氣,人體肺泡、呼吸道的組織和腸胃道不同,煙油中的丙二醇、植物甘油和化學香精為食品等級配方,安全性也僅止於食用,我們可「喝下一杯果汁」,但絕不能「吸入少量果汁」,否則將立即引發吸入性肺炎,長期吸入則會帶來更嚴重的後果。
Q:電子煙對青少年沒有危害?
尼古丁就是青少年的「大腦毒素」,電子煙「鉤癮」青少年後造成:
1.加速尼古丁成癮:電子煙添加各式香精誘使青少年上鉤嘗試,許多電子煙液含有高濃度尼古丁鹽,作用更強、更容易上癮,一旦停止使用便會產生「戒斷症狀」變得焦慮、易怒、坐立難安、注意力無法集中。
2.腦部發育障礙:青少年是大腦發育重要階段,此時任何菸品的尼古丁等同大腦毒素,嚴重影響腦部發育,引發青少年容易頭痛、學習障礙、情緒波動等症狀,甚至大腦發育遲緩的永久傷害。
3.提高誘發癲癇、哮喘、肺部發炎等疾病的機率,例如死傷慘重的電子煙相關肺傷害。
4.變成吸菸者:不吸菸的青少年受電子煙「鉤癮」後,未來吸菸機率提高8倍。
5.濫用大麻:使用過電子煙的青少年未來吸食大麻的機率增加3.5倍,甚至成為雙重或多重毒品濫用者!
Q:電子煙沒有二手菸害?
暴露電子煙二手煙霧者的尿液尼古丁代謝物濃度可升高達13倍,毒性的丙烯醛代謝物亦明顯上升;研究也顯示,在電子煙商店同棟建築隔壁房間內放置紙巾,一天內即可測得尼古丁及致癌的亞硝胺,顯示電子煙都有二手及三手菸的危害。
Q:電子煙爆炸只是少數意外?
電子煙裝置必須瞬間加熱至高溫,較容易發生燒毀或爆炸等意外,依據美國官方資料,2015至2017年間即有2,035件急診處通報的電子煙爆炸、灼傷及死亡事故。
Q:電子煙「比較安全」?
菸商宣稱電子煙「比較安全」,但仍相當危險,絕不等於「安全」。煙油含有許多危險重金屬以及有毒化學物質如鎳、錫、鉛、二乙醯(引起嚴重肺病,稱為「爆米花肺」)、丙烯醛(導致不可逆的肺病)、甲醛9引起癌症)。美國2019年8月起爆發一連串數以千計的電子煙相關肺傷害(簡稱EVALI)疫情也都跟電子煙中所含各類化學物質有關。
Q:什麼是加熱菸?
「加熱菸(heated tobacco products)」的原理則是用較低溫,使尼古丁揮發釋出。傳統菸品需要攝氏900多度以上才能釋放出含尼古煙霧,加熱菸則需要約攝氏300到500度,透過揮發和熱裂解使尼古丁釋出。
根據WHO資料,加熱菸仍會釋出一定量的尼古丁,還有其他潛在性有毒物質。WHO認為加熱菸和傳統紙菸排放出的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量相當,但有害成分可能不同。也有研究顯示,加熱菸雖然釋出較少的焦油,卻釋出更多亞硝胺、乙醛、丙 烯醛、甲醛等。
Q:新型菸品有助戒菸嗎?
世界衛生組織強調: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持電子煙能幫助戒菸。戒菸必須「戒除尼古丁」,但許多電子煙的尼古丁成癮性已超過傳統紙菸,聲稱使用電子煙戒菸者,超過八成轉為依賴電子煙的尼古丁,並未真正戒除,日後極可能再度吸菸,甚至成為雙重或多重菸品使用者。
曾有學者和廠商主張菸草減害理論(tobacco harm reduction),認為新型菸品所含有害物質較傳統菸品少,可以當做難以完全戒菸者的菸品替 代品。但這種觀點並不正的。各種研究都指出,無論是電子煙還是加熱菸,都具有成癮性;且即使有研究指出加熱菸的二手菸危害較普通紙菸低,但事實上它仍然有害。
電子煙和加熱菸有較多樣化的外型,還能添加尼古丁以外的物質。不管加入香甜味道,掩蓋尼古丁味道誘使民眾使用,使民眾吸入更多有 害物質,還是直接加入有毒成分,對人體損害和國家菸害防治,較傳統紙菸有過之而無不及。
Q:路上看到有人抽電子煙,我可以檢舉他嗎?
衛福部國健署表示,民眾若要檢舉二手菸,可就近向地方衛生局檢舉,或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專線」0800-531531,檢舉各類菸害違規案件。
需提供「檢舉人」之基本資料,例如姓名及聯絡方式等,以及「被檢舉人」相關違法事證,例如數位照片、錄影檔案、違法事實、時間、地點及項目等。
Q:可以在家抽電子煙嗎?
新法規定,電子煙等類菸品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國健署表示今年已加強查緝,呼籲民眾不使用、不購買。
Q:街上的電子煙專賣店,是否違法?
違法。新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製造、輸入業者,違法製造、輸入、廣告,處1千萬至5千萬罰緩;一般民眾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者,處20萬至100萬罰緩;販賣、展示者,處20萬至100萬罰緩。
Q:網路購物平台、臉書或IG刊登販賣「電子煙」有違法嗎?
違法。如網路平台刊登「霧化汽/油、丁鹽、果汁、小煙、鯊克、哩啞、廚師佳釀、博士…」等販賣電子煙的相關訊息,均違反新法第15條規定,處20萬至100萬。
Q:電子煙及加熱菸不能透過網路進行販賣與廣告,接受刊載的網路平台也要被罰嗎?
是的。網路平台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或「未經核定通過的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可處20萬至100萬罰緩。通過審查的加熱菸,亦不得宣傳、廣告,若接受傳播或刊載「核定通過的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的平台,可處10萬至50萬罰緩。
資料來源/國健署、董氏基金會、台中榮總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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