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菸害防制法今上路 加熱菸未通過審查「現在也是違法」

菸害防制法修法行政院今公告正式上路,即起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則必須通過「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才可合法上市。不過地方衛生局憂心,現行稽查人力不足,恐難查緝電子煙,以及違規加熱菸。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過去也有在做稽查,「碰到困難就排除,不是不做的理由」。
菸害防制法距上次全文修正已逾15年,但近年電子煙、加熱菸陸續出現,青少年使用人數增加,為遏止違法亂象,國健署啟動菸害防制法修法,今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 112年2月15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此次修法重點,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販售、使用等。
薛瑞元表示,尚未修法通過前,許多新型菸品販售、廣告行為,因缺乏管理的授權依據,取締上有各種困難,菸害防制法上路後,除了禁止電子煙,加熱菸及其載具要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上市,在尚未經過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前,加熱菸仍然不准販售,因此今日新法實施後,無論電子煙或沒完成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都是法規不容許販售、行銷及使用的,皆屬違法行為,即起加強對實體、網路店面查緝。
薛瑞元表示,新型菸品如電子煙,造成身體很大危害,尤其不知其內容物包含哪些,而加熱菸也有錯誤訊息,稱可以協助戒菸,「這完全錯誤」,加熱菸沒有幫忙戒菸的效果,只有對身體造成傷害,但過去有許多扭曲、不正確言論影響民眾,衛福部必須嚴加管制,希望民眾不要相信那些言論,也希望任何廠商、人員不要再傳遞錯誤訊息,這些行為衛生局將會進行稽查管理。
地方衛生局憂心,新法上路後禁止電子煙,但稽查人力不足,且吸食者身份難辨識、吸食時間短暫,稽查上恐有困難,薛瑞元回應,已增補人力給地方,今年、明年還會陸續增加人力,以前也在做稽查未成年購菸,也遇到困難,「碰到困難就一一予以排除,困難不是不做的理由,要想辦法克服」。
國健署統計,成人電子煙使用率從107年0.6%增加至109年1.7%,大專生使用率2.5%增加至5.4%,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108年分別使用2.5%、5.6%,到110年也增加到3.9%、8.8%。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新型菸品於網路、實體店面販售,對青少年有很大吸引力,調查發現紙菸使用率逐年下降,但電子煙、加熱式菸品使用率皆上升,新法上路後將會強力取締,保護青少年免於新型菸品傷害。
針對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指定式菸品等相關子法規,吳昭軍表示,今日都會公告,公告後加熱式菸品尚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前皆是違法,不准製造、販售、展示,希望國人共同配合。至於警示圖文增加至50%,吳表示,今日同步施行,但為了讓業者有緩衝期做更改,施行日期訂於明年3月22日,現有商品還是可以製造、販售。
修法其他重點,包括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至50%。加重罰責。吳昭軍表示,中央從菸捐撥款地方衛生保健計畫中已增加補助款,讓地方增補稽查人力,違規電子煙店面也已事先列管,若無改善會連續開罰,到他招牌卸下。
另針對禁止加味菸的「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草案,3月20日公告,預告7天蒐集各界意見,吳昭軍表示,此子法也會儘速於月底前完成程序。簡任技正劉家秀表示,中央主管機關尚未預告不可使用添加物前,現行含有添加物的加味菸,按現行規定是可以使用的。過去部分縣市自訂地方自治條例「雙禁」電子煙、加熱菸,劉說,新法上路後皆以母法為主,地方自治條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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