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禁電子煙 基層憂太難取締

為遏止新型菸品亂象,行政院今公布菸害防制法修法,即刻實施,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其載具,禁菸年齡提高至廿歲、校園全面禁菸、菸品警示圖文增至百分之五十、禁止促銷廣告等;新制上路後,吸食電子煙屬於違規行為,稽查屬實,將處兩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不少縣市政府衛生局坦言,因吸食菸品時間短暫,確實取締難度高;民眾則擔憂,以後可能會變成「全民狗仔」抓癮君子。
修法七大重點包括,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製造、輸入或販賣;加熱菸等指定菸品納管,加熱菸載具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才可以販賣,也不可宣稱審查,且不可促銷廣告;禁菸年齡從十八歲提高到廿歲;菸品容器外的警示圖文面積從百分之卅五擴大到百分之五十;校園全面禁菸;禁止菸品使用果香、薄荷等口味的添加物;以及加重罰則。
在罰則方面,若使用電子煙,將處兩千元至一萬元罰鍰;供應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處一萬元至廿五萬元;販賣、展示電子煙,處廿萬至一百萬元;業者若製造、輸入、廣告電子煙,處一千萬至五千萬元;業者以外者製造或輸入行為,處五萬元至五百萬元罰鍰。
加熱菸部分,需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上市販售,且不得促銷、廣告,加熱菸業者若違規,處五百萬元以上至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今起吸食電子煙,必須受罰,不過不少縣市早已實施「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針對吸食電子煙者開罰,以桃園市為例,規定未滿十八歲青少年不得吸電子煙、加熱菸。衛生局主任秘書黃翠咪表示,去年就有九十五名青少年因此被開罰。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民眾如發現有人吸食電子煙,建議蒐集照片、身分資料,並註記日期、時間等具體違法事證,再向衛生局舉發。
台北市衛生局科長林夢蕙表示,若發現有人吸食電子煙,可撥打一九九九市民專線,提供地址,稽查人員會趕至現場。但因吸菸時間短暫,又難辨識身分,稽查人力有限,取締難度相當高。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吸食部分確實較難取締,過去開罰六件都是學生在校內吸電子煙被檢舉,今起會加強販售端及吸食的取締。
※ 提醒您:吸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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