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父母懲戒權」修法 民團肯定:應提供親職資源

法務部欲修民法1085條,拿掉父母懲戒權,但也有家長主張不打不成器,以後不知怎麼教小孩。民間團體一致肯定修法,但也強調修法應有配套措施,應給予家長親職教育資源,也該修正相對應的兒少權法。 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法務部欲修民法1085條,拿掉父母懲戒權,但也有家長主張不打不成器,以後不知怎麼教小孩。民間團體一致肯定修法,但也強調修法應有配套措施,應給予家長親職教育資源,也該修正相對應的兒少權法。 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法務部欲修民法1085條,拿掉父母懲戒權,但也有家長主張不打不成器,以後不知怎麼教小孩。民間團體一致肯定修法,但也強調修法應有配套措施,應給予家長親職教育資源,也該修正相對應的兒少權法。對於父母擔心以後無法管束小孩,或不小心就觸犯法律,人本基金會、兒盟提醒,禁止體罰目的不是為了懲戒父母,而是該輔導與支持父母,斷開負向循環。

家扶基金會社工處研發組主任蔡雯瑾說,就兒保數據看,家內施暴件數高,近8成施虐者是父母,有些父母管束孩子,一不小心就變成兒保案,民法的懲戒權字眼是從負向觀點切入,父母當然有教養職責跟權利,但應循循善誘,而非打罵懲處。家扶基金會執行長周大堯則說,修正民法,最重要的意義是彰顯國家怎麼看待父母教養子女議題,對修法抱持肯定。

家扶基金會社工督導彭淑鈴分享,曾遇過一名兒保個案小安,因動作慢常被爸爸拿水管抽打,但爸爸自認只是在教小孩,甚至會對社工嗆聲「你們比較厲害,不然小孩給你帶回去教」,但如果打小孩有用,怎麼需要持續打?這就表示打罵沒有效果,小孩只是會害怕,或想一些方式閃躲,反而開啟打罵循環。她強調,管教小孩的重點在於「教」,否則孩子問題可能持續存在。

彭淑鈴說,可以理解現在雙薪家庭居多,父母背負很多壓力,當小孩吵鬧,大人情緒就容易被挑起,建議家長要適度讓自己不要陷入情境。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拿掉民法父母懲戒權是基本方向,但要落實家內體零罰,還需要兒少權法等相對應修法,身心暴力行為有輕有重,重的部分已禁止,但輕的部分也該清楚納為兒少權保障,進一步表明哪些行為侵犯兒童權利,因為很多家長認為自己只是輕輕責打、偶爾罵一句,但大人眼中的輕,不見得對兒少就是輕微。

馮喬蘭說,很多小孩不知道自己被體罰的原因,之所以改變行為,是連結到恐懼、怕父母生氣,而不是連結到目中有人、照顧別人感受等正確行為認知,親子關係不該建立在恐懼上,家長需要的是管教的討論,而不是該不該體罰的討論。

她認為,立法禁止體罰,不是為了抓父母,沒有一個大人喜歡陷入體罰的循環,體罰小孩,帶給父母的多是無能感,談家庭零體罰,是希望能斷掉負向循環,讓家長重新有信心對待小孩跟自己。民眾必須認知到打跟教是兩件事,體罰不代表管教,重點應是怎麼跟孩子溝通、處理。

兒福聯盟發言人李宏文指出,家長打罵小孩,有時是當作情緒發洩出口,而非管教目的,把手段跟目的混淆了,但其實打罵只是短期見效,沒有實質助益,國外研究更發現,體罰會影響孩童未來理性判斷及執行決策的能力;體罰常是兒虐的前兆,不體罰可減少逾3成的兒虐案發生;且體罰是會複製的,被體罰的孩子,長大後較容易施行體罰。

李宏文表示,兒盟發起「橘絲帶兒保運動」已邁入第12年,鼓勵家長以正向教養取代體罰。兒盟調查發現,國人認同「不管任何理由,都不該打小孩」的比例,從2014年37%增至2022年的54%;認同「不論下手輕重,體罰是一種暴力」的民眾,也從2014年的46%增至2022年的73%,可見台灣保護兒童、禁止體罰的意識已明顯增長。

「被打大的家長也需要被支持!」他認為,家長毋須過度擔心懲戒權被拿掉,政府該做的是輔導家長,不是處罰,家長需要更多社會教育與友善育兒環境。因此,除了修法禁止家長體罰子女,也應加強親職教育、正向教養等配套資源,可結合民團及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的親職諮詢專線及網站,陪伴家長面對親職的各項疑難雜症,找出替代打罵教育的正向教養方法。此外,政府也應增加給育兒家長的各項支持資源,包括增加公共化托育、臨時托育、喘息服務等多元服務。

李宏文也提及,民團不排除提出民間版本的民法修正草案,搭配修法配套概念,讓民法1085條在其他法規得到法源依據,該補位、該發揮功能的都要扛起來,政府橫向配套要做好,不是修完民法就沒事,重點在如何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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