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外媒批「行人地獄」 汽車未禮讓行人罰3600元3月上路

我國交通亂象曾被外媒評論為「行人地獄」,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汽車於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共舉發3萬591件、未停讓行動不便者有4件,路口未禮讓行人也有1萬9765件,去年截至11月於路口因事故死亡行人更有166人。交通部預告修法,汽車行經行穿線不讓行人,不分大小型車,一律提高為最重3600元罰鍰,預計3月底上路。
交通部表示,鑑於行人事故及非號誌化路口事故率高,1月31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
另外,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交通部說明,在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例如遇「停」標誌/標字未停車再開,或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皆從現行處罰600元、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交通部指出,此次修正草案有助促使汽機車駕駛人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降低非號誌化路口事故風險,有其急迫性與必要性,將於預告期間蒐集各界意見後,與內政部於今年3月底前完成修法法制作業程序,完成後即可上路。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