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性騷申訴案件5年增2.6倍 肢體騷擾占最大宗

衛福部保護司統計,近五年性騷擾申訴案件大幅上升,去年申報達1721件,與106年相比成長近2.6倍,且有七成五的案件申訴後成立。性騷擾型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占整體51%,傳送色情圖片或是偷窺偷拍占26%,言語騷擾14%。
衛福部保護司今與專家齊聲呼籲,切勿抱持任何只是調戲一下的心態,造成他人心理不適、內心陰影,也讓自身陷入性騷他人的問題主角之中。
芙樂奇心理諮商所督導邱惠鎮表示,性騷擾行為看似無形,但對被害人仍會造成生理及心理創傷,其中又以女性較男性更易出現創傷反應,包含體重減輕、焦慮、恐慌等,這些症狀可能會影響被害人的日常生活、無法專心上班、上課,甚至人際關係疏離等。
邱惠鎮表示,他曾協助一名女高中生的個案,國小時被家中男性長輩性騷擾,當時未有意識,直到高中上了健康教育課後,陸續出現憂鬱、學業表現下降、人際互動退縮,後來決定訴諸法律,卻沒有獲得家人支持,還被家人批評是「破壞家庭和諧」。
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性騷擾的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約51%,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占26%,言語騷擾占14%,張秀鴛表示,因為手機普及以及網路匿名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案件數愈來愈多,跟蹤跟不當追求的樣態也跟著增加。
108到110年共受理223件性騷擾訴願案件,其中8成由行為人提出,多數理由是「沒有犯意」或否認有性騷擾行為。律師郭怡青表示,性騷擾事件成立與否除了客觀的事證、物證外,被害人的主觀感受也是主要的衡量標準,她提醒,與他人的互動要有分寸,否則性騷擾申訴一旦成立可能付出1萬至10萬元不等的代價。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