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日遊不得強迫推銷 未經同意兜售土產最重罰50萬

即將上路的「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未經消費者要求或同意,業者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或於車上兜售。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即將上路的「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未經消費者要求或同意,業者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或於車上兜售。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日後參加現場臨時報名的國內團體一日遊行程,旅遊業者若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在遊覽車上兜售,或臨時安排當地名產店家上車販售商品,恐挨罰3萬到30萬元,若持續不改正,最重可罰到50萬元,且得按次處罰。

行政院消保處今表示,已審議通過交通部提報的「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並經行政院核定在案,俟交通部公告後,即可上路施行。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考量疫情逐漸趨緩,國旅有大爆發之勢,此為首度針對國內一日遊定型化契約制定出的規範,所謂的國內一日遊,指的是業者於旅遊當日在火車站、捷運站出口等固定地點,供消費者現場臨時報名參團的國內團體一日旅遊。

他指出,過去消費者參加國內一日遊行程,常發生旅遊業者在遊覽車上兜售商品,或到定點後突然有當地業者上車販售土產,讓消費者有被強迫推銷的感覺,基於安全及選擇權考量,依規定,若未經消費者要求或同意,業者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或於車上兜售。

陳星宏說,過往消費者參加一日遊行程,常衍生購物的消費爭議,以後若消費者在業者安排的特定場所購買的物品,有貨價與品質不相當或瑕疵者,可在受領後1個月內,請求業者協助處理,業者有義務要負責。

此外,陳星宏說,旅遊業者到某定點都有集合時間,假設沒清點人數就開車離開,丟包消費者,視可歸責事由輕重程度不同,消費者可向業者請求賠償各該差額一定倍數的違約金,如有難於達預期目的情形者,並得終止契約。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參加簡易型一日遊國內團體旅遊前,應選擇依法登記且領有旅行業執照的合法業者,並查詢當日天氣資訊概況、評估自身能力,挑選適合自己參加的行程,衡量是否自行投保旅遊平安保險,同時詳細審閱契約內容,留意集合出發時間,避免發生未及隨團出發的情況。

陳星宏說,旅遊業者所提供的契約內容應符合「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如果契約內容與規定不合,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處開罰3萬到30萬元不等,再不改正,則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延伸閱讀

學生走路車禍亡 民團:缺保障用路安全 交部只摸頭作秀

交通部擬修法 超速40公里就算危險駕駛、無照罰款倍增

區間測速全台恢復減27.3%事故 王國材支持繼續設

下殺3折 台灣好行竹子湖線優惠套票99元一日遊

相關新聞

桃園人連假衝了!用3000發煙火秀打開「台茂兒童節」 連3日市集吃爆「逾30款爆紅美食」 小孩放電嗨玩超大公園

下週將迎來4月連假,安排好怎麼玩了嗎?桃園「台茂購物中心」為兒童節打造一系列活動,超絢爛煙火秀、超人力霸王、網紅美食市集和兒童遊戲場一次滿足,小朋友放電、大朋友放鬆,最Chill連假一站式玩好玩滿。

17萬株彩花爭豔! 3/30登場「溪海花卉農遊趣」必追6大亮點 25米巨型毛毛蟲、一週限定花間遊記打卡聖地

17萬株彩花爭豔! 3/30登場「溪海花卉農遊趣」一週限定 必追6大亮點穿梭繁花巨型裝置、漫步花間遊記打卡聖地

台北福華飯店慶40週年廣發召集令! 尋找1984年婚宴新人、紀念日最佳男女主角

台北福華大飯店推出尋人啟事公告!即將在6月歡度40週年的台北福華,召集在1984開幕當年,曾經來舉辦婚宴或紀念日的客人們,邀請大家再次復刻記憶中的美好,一起回憶當年。

韓國既視感!北捷引進「韓國電聯車」內裝曝光 6大亮點搶先看 預計「這年」驗收上路

在台北打卡韓國地鐵!台北捷運於「2024智慧城市展」釋出新消息,宣布已採購「韓國樂鐵電聯車」加入北捷營運行列,車型與車廂內景曝光,濃濃的韓國地鐵味彷彿秒飛首爾,加碼搶先盤點「新款列車6大亮點」一次看!

清明機票下不了手? 鎖定「航空特惠出清」 飛日本最低1萬1有找

【文・ttn網路編輯】 今年上半年還有3個節日可以透過請假攻略放大假期,清明連假請3天就可以休9天,加上日韓賞櫻季加持,旅遊買氣相當旺盛。以4/1出發已訂購的中位數票價來看,東京、大阪票價約落在2萬

來帛琉就領「獎勵金250美元」!迎接華航4月1日起直飛增班

在疫情期間,帛琉曾是台灣民眾唯一可透過旅遊泡泡前往的目的地,並透過疫苗觀光打響名號,此後華航開啟台北–帛琉直飛航線,僅3.5小時航程即可抵達世外桃源,帛琉持續以世界級珍貴海洋資源、潛水天堂,持續吸引民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