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氣候治理踢皮球 洪申翰籲部會權責應入法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舉辦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公聽會,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參與過氣候治理的人都遇過各部會推卸責任,草案應直接將各部會權責直接入法,避免未來再有推託的狀況,也才能讓部會應推動事項變成長期責任,而非短期的任務協調。
洪申翰表示,2015年通過的溫管法現在有很多地方不合時宜,政策工具不足、減量目標落後、各部會消極應對氣候治理,作為台灣因應氣候變遷法律,卻沒有提到調適如何執行,此次應把握溫管法大修機會,讓政策工具有清楚的法律授權。
洪申翰表示,草案將2050年淨零排放入法,但也要中央地方政府順利運轉、產業順利減排才能達成,草案仍有幾大問題待處理,尤其是各部會減量跟調適權責應放入法條,參與過氣候治理的人都知道,部會非常會推卸責任,連部會自己也常抱怨其他部會不願承擔責任,因此有必要將權責分工直接納入法條,不該只寫在法條說明欄,才可以讓部會應推動事項變成長期責任,據此匡列資源、人力專業執行長期累積性工作,而非短期的任務協調。
洪申翰表示,無論是環保團體、公民團體甚至產業團體都希望將部會權責入法,因為大家都遇到各部會推卸責任,「哪個部會反對請站出來告訴我理由,來說服我為何覺得不用放在本文,未來也不會有行政單位推卸責任,來說服我!」
此外,洪申翰也說,應增加公正轉型條款並納入民間參與,增加社會因應淨零氣候轉型的韌性跟能力,各國公正轉型推動都是透過跨部會組織,並強調脆弱群體因應轉型需要的幫助,若能加入民間能量跟資源參與,才能提升整體協助工作,而不只是政由府編列資源而已。
洪申翰表示,肯定環保署草案訂出調適專章,但調適工作以氣候科學研究為基礎,應該開發台灣自己的方法學,且若沒有清楚的氣候科研跟指標,更不知道如何管考工作,「減碳救地球、調適救台灣」,修法應設置氣候變遷科研專責機構,讓減碳、調適工作都有扎實的科學評估,並作為台灣行政部門長期推動政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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