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下周審議! 王國材:隧道橋樑資產給台鐵也可以

台鐵公司化「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台鐵企業工會與交通部意見分歧,工會不排除五月一日「不加班」;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盤點12項雙方有爭議的條文中,有5條可以調整修正,本周與工會再溝通,拚下周審議,台鐵三塊土地作為償債基金,其他3500億元隧道橋樑,若工會堅持,這部分給台鐵也可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長王國材進行清明交通報告;媒體問到台鐵公司化草案,工會及交通部僵持不下;其中,最爭議的條文,在於工會堅持過去政府曾經承諾台鐵虧損須蓋括承受,不願意台鐵三筆土地成立償債基金。
王國材說,草案本周都會再重新討論,新版的公司設置條例,交通部內部會針對工會提出部分會先進行討論,然後再與台鐵企業工會溝通,希望下周就可排入條例審查;他並不覺的不覺得雙方差距很大,因為很多差異在於條文的定義,或者條文說明,工會覺得不確定,如果本來跟我們的意思一樣的,他覺得可以調整做一些修改。
王國材舉例,工會覺得「安全」沒有寫上去,他認為可以把它當作公司條例;等於公司設置的最高目標一定要守住,「這部分都OK」,交通部內部也有研究討論,如果可以就接受;他也希望工會在討論過程,不要說百分之百接受,但也應該站在政府立場思考。
王國材說,比如償債,償債要有償債的東西進去,沒有東西(台鐵三塊土地)進去,就不算償債基金,這是設置基金的困難,也希望工會能體諒,能到共識決,至於這條法條是否會調整?他說,因為沒有拿東西就已經不是償債基金了。
他表示,如果就變成直接用公務預算,政府每年公務預算除了舉債外,有部分就是要緊急使用的,這部分在交通部內部討論發現有這樣的問題,事實上拿這三塊土地,只是償債一點點、一部分而已,確保基金有償債能力,如果政府歲末盈餘多一點,就幫忙多還一點,但若不放進去(土地),政府就每年必須編列多少錢,對政府財務調度上有困難。
王國材表示,爭議的12條中,有5條可以調整,其他條文就還要再討論,確定一些方向後,由台鐵再跟工會討論,這牽涉原則問題,其實資產全留對台鐵公司化不好,太多資產的折舊費用要不要留,台鐵也可以都留,但營運狀況會不好看。
王國材說,若工會堅持,他也同意都給工會,「我一點都不想拿台鐵財產」,台鐵財產拿來,交通部還要找一個保管單位,基本上,台鐵公司化草案有很多設計是為台鐵好,但工會誤解了,如果這部分最後工會仍堅持,「台鐵財產全部給他」。
他解釋,他指的部分,是償債基金以外有3000多億的隧道橋樑資產,如果工會要,對台鐵公司化的財務狀況會很差,這樣每年會多支出20億元的折舊支出,交通部把這拿回來,對台鐵公司化是好的,但工會若堅持,可以還給工會;但台鐵三塊土地設置償債基金,這個交通部仍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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