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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散落物處理前30分鐘不收費 交長:評估取消

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標準,未達30分鐘不收費,立委李昆澤認為這樣收費標準太佛心。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說,國道散落物不僅影響交通也很危險,初步討論將取消未達30分鐘不收費。
國道散落物事件頻傳,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日前發布新聞稿指出,每年國道散落物約4萬多件,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對國道散落物處理進行收費。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將開始收費,每車道半小時收費新台幣3000元。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李昆澤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國道車速快,貨品或物品沒有固定造成物品脫落,散落物造成許多危險,但目前的處理收費標準前30分鐘不收費,「這樣的收費標準太佛心。」
王國材答詢時指出,國道散落物每年約有3到4萬件,影響交通外又危險,因此,初步討論後,前30分鐘不收取費用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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