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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訂屠宰場用含氯消毒劑規範 違者最高罰15萬

過去曾傳有屠宰場使用漂白水浸泡雞隻屠體,引起外界不安,農委會防檢局日前進一步訂定「屠宰場使用食品級含氯消毒劑應注意事項」,管控屠宰場使用食品級含氯消毒劑,確保肉品衛生及維護消費者食肉安全,若業者違反注意事項規定,恐挨罰3萬到15萬元。
防檢局說,畜禽在屠宰作業流程中,屠體易受到畜禽體表及腸道中常在食媒性微生物(沙門氏桿菌、彎曲菌、李斯特菌及大腸桿菌)污染,為管控屠宰場合理及正確使用食品級含氯消毒劑,防檢局參考美、日、加拿大、紐澳等國對於含氯消毒劑的使用方式,訂出「屠宰場使用食品級含氯消毒劑應注意事項」,供業者遵循。
防檢局表示,「屠宰場使用食品級含氯消毒劑應注意事項」明確規範含氯消毒劑適用範圍、種類成分、使用方法及操作保存方式等,並要求全國屠宰場所使用的消毒劑應購自登錄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非登不可」平台。
防檢局組長林岩解釋,由於台灣過去並無含氯消毒劑相關使用規範,這次訂立的注意事項明定屠宰業者必須使用食用級含氯消毒劑,含氯濃度也必須在50到20ppm間,使用後須沖水並滴掛,確保氯殘留在1ppm的背景值以下等,若屠宰場未遵守規定,可依照畜牧法第39調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屆期若未改善,得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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