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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買年貨注意!小糖果、小餅乾可以只標這五項食品資訊

採辦年貨最常見的小餅乾、小糖果,未來可豁免部分標示事項。衛福部食藥署今預告「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草案,擬開放最大表面積不足十平方公分的小包裝食品,不用再標示內容物、重量和添加物等,只需標示品名、有效日期等五項資訊即可。草案預告期60天,如順利通過新制最快三月上路。
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2條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事項。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陳瑜絢表示,因業者反映,單顆糖果、小包裝餅乾要印這麼多資訊有困難,經專家會議討論,最大表面積不足十平方公分的包裝食品,可以不用標示這麼多資訊。但仍需要標上品名、有效日期、國內負責廠商資訊、原產地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的原料原產地及過敏原等警語資訊,共五項。
陳瑜絢說,但這些小包裝食品仍需要標上品名、有效日期、國內負責廠商資訊、原產地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的原料原產地及過敏原等警語資訊,共五項;外部較大的包裝仍須依照食安法22條標示完整的食品資訊。
然而對於年貨大街或是一些糖果鋪會將大包裝拆開,將小糖果小餅乾倒入一格格的食物櫃裡販賣,業者是否需要詳細標示外包裝完整資訊?陳瑜絢則表示,沒有強制規範。
草案預告期60天,新制預計於三月上路。新制上路後,若有應標示未標者,可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標示不實則可開罰新台幣4萬到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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