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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買國外含肉產品 最高可重罰15萬元

農委會防檢局表示,查緝電商平台及賣家刊登違規廣告,並進行裁罰,自執法以來,違規件數已下降。
防檢局表示,查獲電商平台刊登違規案件主要為肉鬆餅、雞皮餅乾、鳳爪及含肉自熱小火鍋等境外含肉產品,案件數已大幅下降,呼籲民眾不要在電商平台刊登、販售或購買境外違規檢疫物,共同維護我國農畜產品生產安全。
防檢局表示,因應日益蓬勃發展電商購物模式,去年12月13日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強化電商平台等販售檢疫物管理,增訂第38條之3規定,對於網際網路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之販賣至國內,其廣告刊登者、平台提供者等,違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經過10個月實施期間,在防檢局執法下,查獲違規境外應施檢疫物廣告量,由1至4月每月平均252件,自5至10月止,降至每月平均127件。
防檢局在最近裁處的62件案件中發現許多賣家,在電商平台刊登廣告販售境外含肉食品以補貼收入,在買家下單後,賣家才向國外訂購。依前述措施,雖然貨品尚未輸入,但賣家在廣告刊登前沒有詳查貨品是否含有肉類成分及我國輸入檢疫規定,導致觸法而遭重罰。
防檢局說,11月各跨境電商平台年度網購促銷活動,活動前即請各邊境管制機關配合強力查緝,並特別利用社群媒體加強宣導,請民眾不要刊登、販售或訂購違規境外應施檢疫物,一旦查獲將予以裁罰並將檢疫物沒入銷燬,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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