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基金不透明 台大師生發起「開箱校長小金庫」連署
台大研究生協會、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及多位台大教授、學生,連署發起「校務基金要有監督機制」提案,指在「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的規範下,校務基金的使用與稽查人員,都隸屬於校長下,致使國立大學的資金用度,校長的角色形同球員兼裁判,呼籲立法院各黨團盡速排案,務必於這會期三讀通過「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希望藉此「開箱」校長的「小金庫」,以保障台灣高等教育的未來發展。
連署內容表示,今年九月有國立大學校長遭爆涉嫌濫權挪用校務基金,導致校務基金由盈轉虧,負債超過兩千萬元,引發爭議。這起事件雖然當事者出來否認,但迄今仍各說各話真相不明,其原因乃是目前國立大學校務基金使用不公開、不透明,且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的管理架構裡,並沒有相互制衡監督的機制。校長用錢,由隸屬於校長的稽核人員稽核,設若真的出了問題,校長也是無法取信於人。
連署內容指出,經查104年所修正的「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其中第五條規定,由校長擔任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召集人。並於第七條規定稽核室人員隸屬於校長下。多年來,每當學生、教授與社會大眾爭取高等教育的權利及福利時,如增建宿舍、提高研究生與教授待遇、增加公共設施等等,大學校方屢屢表示資金及資源不足,無力改善或增加相關福利或建設。
然而,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與其他校務會議代表參與校務會議經驗,對於校務基金的使用,校方僅以總預算表及總結算表向校務委員報告之,使得校務委員們無法落實逐項監督、確實檢驗校務基金使用的妥適性,也無法達到開源節流,提昇經費使用效益的目的。
連署內容指出,在「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的規範下,校務基金的使用與稽查人員,都隸屬於校長下,致使國立大學的資金用度,校長的角色形同球員兼裁判。在校務基金使用不透明、不公開的情況下,如何能說服社會大眾,每年國立大學獲取政府的大筆預算補助,係充份使用於人才培育及學術研究上?
連署內容表示,由立委鄭秀玲提起的「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藉由中央修正規程,導正目前偏差的稽核問題。該修正草案將使校務基金的稽核權力,交由學校校方、職工、各學院系所及學生所推派之代表組成的校務會議,才能真正落實校務基金使用之監督,進而改善校務基金的使用及效益,確保國人所交付的每一分錢,都能用於推動我國高等教育發展。
目前連署單位:
團體:
台大研究生協會、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全國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
個人:
王昱鈞 台大研究生協會51屆會長
許瑞福 台大研究生協會50屆會長
王羿方 台大學生代表大會30屆議長
王立昇 台大應力所教授(曾任經費稽核委員會召集人)
吳瑞北 台大電機系教授(曾任經費稽核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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