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如何贏回大學自治? 各方都建議走這條路

教育部昨晚宣布「拔管」,駁回台大準校長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遴委會重啟遴選,將遴選程序退回資格審議階段。對此,管中閔下午在臉書上發表「我們必將贏回大學自治」。據了解,管中閔義務律師團將會在台大收到教育部的正式公文後上法庭訴願、展開行政救濟,打官司將是管爺「贏回大學自治」的最終方式。
對於教育部的「拔管」決定,台大發聲明表示「遺憾與強烈異議」、台大校長遴委會則發聲明表示「完全無法接受」。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遴選過程中,「依法行事,克盡職責,戒慎遵守各項『迴避原則』及『利益衝突』規範,對於他人所加諸本委員會之『重大行政瑕疵』指控,並『駁回管中閔台大校長資格,重新進行遴選』」,完全無法接受,並深表遺憾。」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指出,遴委會一切程序合法,「違法的教育部,怎能要求合法的遴委會『依法行政』?」教育部若要遴委會重啟遴選,必須提出合法的法源;否則,「合法的遴委會,絕對不會做違法的事。」
一位遴選委員分析,遴委會「不可能再開會」或重啟遴選,因為遴委會檢視所有過程,皆按照教育部的規範而行。反倒是根據法規,教育部對大學校長並無實質選任權,教育部的「拔管」才是違法,「現在就是看,台大、台大遴委會和管爺,誰要先出來提告?」他認為,要解決此事,「只能走行政訴訟」。
管中閔義務律師團,昨晚也發出聲明:「吾等身為管中閔先生之義務律師團,面對此等毫無公義之橫逆,必將本諸所學,為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奮戰到底。」
一位法界人士分析,「為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奮戰到底」指的應該提出行政訴訟。根據法律,行政救濟必須再收到處份文的卅天之內提出訴願。但教育部的行政公文預計周一才會送抵台大,他估計,義務律師團應該會在看到教育部正式公文後,正式對教育部提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