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那魯道、馬遠事件…學者籲台灣建立人骨歸還制度
馬遠部落事件,讓涉及人體研究與收藏的倫理議題浮上檯面。台灣博物館副研究員李子寧說,除了台大,其他醫學院、博物館也應都有保留人體,繼馬遠事件後,台灣應開始討論是否建立「人骨歸還」制度或是立法。他舉例,美國1990年代就頒布法律,規定所有研究單位、博物館,詳列挖出的古物、人體,只要後代能指認是屬於該人骨的後代,就可以拿回去。
今年6月初,兩個澳洲博物館同意將收藏的北海道原住民愛努人骨骸歸還給所屬社群,這批遺骸是在1911到1936年間被東京大學醫學院送到澳洲,作為人類學研究使用。另外,琉球人也於6月5日成立「琉球民族遺骨返還研究會」,訴求返還流落各學術機構的琉球人骨骸,其中包含台大所藏的數十具。
至於台灣,其實1973年,台大就以歸葬莫那魯道遺體而立下先例,當時擔任台大考古人類學系代主任的已故中研院院士李亦園,寫信給台大校長閻振興,表示「莫那魯道遺體不宜收藏於研究機構,應歸葬於其故鄉」,莫那魯道遺體也於同年10月歸葬霧社。
身為李亦園兒子的李子寧說,台灣的大學和研究機構,一向認為出土的古物或人體,就是研究素材,研究者和研究機構具有擁有權和發表權。但人體是很敏感的東西,從人道角度來看,人死仍應入土為安,「為了科學而犧牲人道精神,也講不過去!」
李子寧說,當年莫那魯道的遺體跟馬遠族人的遺體,同樣放在台大醫學院,只因是莫那魯道的遺體,才會轉到考古人類學系,而從人類學系的角度,認為人體不應由研究單位保管,因此當年台大決定返還,也是因為莫那魯道的「身份」影響案子。
根據2008年紀錄,台大醫學院解剖科藏有約1580具人體遺骸,其中207具來自原住民族中的5個族群,120具得來自兩個平埔族群,其他多數為福佬人,也有客家人的遺骸。
東華大學民發系副教授陳張培倫說,19世紀至20世紀中葉,很流行人種學、體質人類學的研究,但有種族主義之虞。例如日耳曼人為了證明自己很優秀,因而進行比較人種的研究,例如透過測量頭骨計算腦容量。過去某些台灣的大學和學術機構,占盡殖民主義的優勢,違反當事人及部落意願取得研究素材,但台灣已經民主化,也開始尊重原住民族權利,這些大學也該做個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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