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十企業提前公告年報
櫃買中心表示,金管會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及時性,今(2023)年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及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須提前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即3月16日)完成公告申報2022年度財務報告。櫃買中心經統計,符合上開條件計有十家上櫃公司(含七家金融業公司)均已依限完成2022年度財務報告申報作業,其餘799家上櫃公司申報期限仍維持3月31日。
櫃買中心指出,除了提前公告年度財務報告外,依「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規劃另依資本額分三階段推動上櫃公司應提前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已於2022年辦理公告、20億元以上者為2023年即應依期限辦理公告、全體上櫃公司於2024年起均應依期限辦理公告,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瀏覽符合條件公司年度自結財務資訊(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9;首頁彙總報表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專區)。
櫃買中心強調,提前公告財務資訊上路後,可縮短資訊空窗期,有利於投資人或利害關係人掌握較及時的資訊作為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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