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像電發債、自籌共85億元資本支出 延遲重訊遭證交所開罰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對金像電(2368)延遲重訊資本支出案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指出,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11月11日董事會,核准資本支出預算一案暨該公司之子公司Gold Circuit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董事會核准資本支出預算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5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相關資訊,已違反前揭重訊處理程序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金像電18日重訊指出,11日董事會通過舊有廠房拆除重建新廠房並購置新的機器設備,資本支出預算預計新台幣72億元,預計自今年第4季起,透過發行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陸續投資。同一天也重訊公告,代子公司泰國金像公告董事會核准資本支出預算案,擴建第二期廠房約新台幣13億元,該資金來源則是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兩案總計資本支出為85億元,均從今年第4季開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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